刑法诉讼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

刑法诉讼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

ID:37948805

大小:29.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6-03

刑法诉讼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_第1页
刑法诉讼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_第2页
刑法诉讼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_第3页
刑法诉讼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_第4页
资源描述:

《刑法诉讼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1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对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蓝印户口,是指对在本市投资或被本市单位聘用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具备规定的条件,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并在户口凭证上加盖蓝色印章表示的户籍关系。  第三条 本市公安机关是蓝印户口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蓝印户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本市投

2、资并有固定合法住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本人(境外投资者除外)或其亲属或其聘用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可申请一个蓝印户口:  (一)外商和港、澳、台人士在本市投资达到二十万美元、项目竣工投产或营业两年以上的;  (二)外省市单位或个人在本市投资达到一百万元人民币、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或营业两年以上的。  前款所指亲属须是投资者或者配偶的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  本条第一款所指外省市来沪人员须是被投资者聘用的管理人员或具有工艺技能的操作人员。  每增加一倍投资额的,可再申请一个蓝印户口。  依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蓝印户口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要求取得蓝印户口的,由

3、投资者增加同额投资。  第五条 境外人士在本市购买的外销商品住宅,其建筑面积为一百平方米以上的,购买者或其配偶的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可申请一个蓝印户口。  第六条 外省市来沪人员被本市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聘用,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蓝印户口:  (一)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二)具有管理能力或工艺技能且为聘用单位所需要的;  (三)被一个单位连续聘用三年以上且有工作实绩的;  (四)在本市有固定合法住所的。  依前款规定取得蓝印户口满两年的,其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蓝印户口。  第七条 凡申

4、请蓝印户口的,须提供未曾被劳动教养或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证书。  第八条 依第四条规定申请蓝印户口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投资者出具的保荐书;  (四)投资者出具的属于管理人员或具有工艺技能的操作人员的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与投资者或其配偶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公证书;  (五)在本市有固定合法住所的证明;  (六)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第九条 依第五条规定申请蓝印户口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权证;  (二)公证部门出具的与购房者或其配偶之间存在亲

5、属关系的公证书;  (三)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第十条 依第六条规定申请蓝印户口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二)劳动、人事等部门出具的管理能力或工艺技能的资格证明;  (三)聘用单位出具有工作年限、工作实绩的证明;  (四)在本市有固定合法住所的证明;  (五)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依第六条规定取得蓝印户口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要求申请蓝印户口的,须提供夫妻关系或子女关系的公证书。  第十一条 凡申请蓝印户口的,须以书面形式向本市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由公安派出所报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

6、二条 持蓝印户口者,在入托、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申领营业执照、安装煤气和电话以及购买公共交通月票等方面享受本市常住户口者的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持蓝印户口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法规、规章。  第十四条 持蓝印户口者,有正当理由需变更其住所地或工作单位的,须在五日之内向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持蓝印户口者,须每年到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复验一次,并提供相应证明。  第十六条 取得蓝印户口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注销其蓝印户口:  (一)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或营业未满七年,抽回或部分抽回投资或转让股权的;  (二)购买的外销商品住

7、宅未满五年,转卖或出租的;  (三)被单位解聘后,一年内未被本市单位聘用的;  (四)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拘留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年度复验不合格的;  (六)按规定应予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取得蓝印户口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一)取得蓝印户口五年以上的;  (二)在一个单位受聘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为单位确需且有贡献的,但依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取得蓝印户口的除外;  (三)有固定合法住所的。  经批准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须按规定缴纳城市建设费。  第十八条 上海市公安局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和本

8、市的人口政策,对持蓝印户口者申请本市常住户口的指标实行总量调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