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922291
大小:4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6-02
《11.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由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条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行为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对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进行记分。对扣分分值达到本办法规定值的建筑施工企业分别采取警告、吊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方法,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动态管理的过程。第四条本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记分采取100分制,记分周期为1年。建筑施工企业1个记分周期扣分达到50分的,给予警告;扣分达到60分的,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的处罚;扣分达到70分的,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3、证》15日的处罚;扣分达到80分的,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的处罚;扣分达到90分的,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处罚;扣分达到100分的,给予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第五条对不在本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并附相关资料,逐级报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将其在本省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抄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第六条每次违章行为只处罚一次,以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分折算扣分除外。第七条各市、州每月
4、5日以前,将上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扣分汇总上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于一地扣分达到50分以上的施工企业随时上报,以便发证机关做出相应的处罚。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扣分达到60分以上,给予吊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天以上处罚的施工企业,每季度公布曝光一次。并及时在有关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资料将同时传送省招投标机构、资质资格管理机构、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第九条每年1月31日以前,由在川施工企业自行汇总本企业本年度安全扣分值,填入本企业《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并连同年度安全生产总结材料报送当地《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
5、价手册》年度登记部门审核,省属企业和中央在川企业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登记部门审核。市、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年度登记部门将年度登记情况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记分规则第十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扣10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
6、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或施工现场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或者施工现场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的
7、;(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定程序论证或批准即实施的;(九)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或安全检查无记录的;(十)企业业绩手册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的。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扣15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扣20分,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
8、作出详细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