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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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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赔查勘车辆管理方案总则根据集团办公厅工作安排,理赔查勘车由邦业公估办公室统一管理,为了更好的对理赔查勘车进行管控,规范查勘车辆的使用流程,邦业办公室车辆管理部结合前期车辆的管理经验,针对车辆管理的重点和盲点,特制订此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方案》包含机构查勘车辆标准配备管理、新朗逸车查勘车管理、查勘车辆的保险年检管理、被占用查勘车管理、封停车辆管理、报废查勘车管理、理赔其他部门用车管理、理赔机动查勘车管理和丢失查勘车管理等九类车辆方案。各分公司对下属三、四级机构的查勘车辆拥有直接管理权,各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明确车辆使用责任人和管理责
2、任人。一.机构查勘车辆配备管理(一).机构查勘车辆的配备标准1.以四级机构为单位,如该机构上年保费总额达到300万,可配备1辆查勘车,年保费每递增500万加配1辆查勘车;如该机构上年保费总额超过200万,本年度月均保费超过30万,可配备1辆查勘车。2.以三级机构为单位,如该三级机构所辖范围(含四级机构)上年保费总额达到300万,可配备1辆查勘车,年保费每递增500万加配1辆查勘车;如该三级机构所辖范围(含四级机构)上年保费总额超过200万,本年度月均保费超过30万,可配备1辆查勘车。3.以分公司为单位,根据分公司所辖各级机构上年保费总额为基数,按照300万/辆的
3、标准作为查勘车辆配备上限,且查勘车总数不高于机构在编查勘员人数。4.对于查勘面积大的特殊机构,可适当放宽查勘车辆配备标准。5.三、四机构理赔负责人不允许配备查勘车。(二).机构查勘车的回收标准为更好的实现总公司“降本增效”的经营战略,邦业公估车辆管理部对业务规模下降较快、已无法承担查勘车使用成本的机构所使用的查勘车辆进行回收、封停或转做其它用途。1.查勘车辆回收标准:1).月均报案量小于10件,一季度报案量低于30件(包含代勘案件);2).本年月度保费低于20万;3).上年年度保费低于200万。4).根据查勘车配备标准,分公司查勘车实际数量大于理论数量;5).分
4、公司查勘车数量不能多于分公司查勘员数量。2.收回查勘车以后的事宜安排:1).根据总公司财务的规定,机构应查勘车辆回收后所产生的查勘、定损、调查等费用,实行费用包干制度,包干费用按地区划分80-120元/案(地市为80元/案、县城为100元/案、偏远地区为120元/案,(其中不含路桥费),路桥费按照实际发生贴票报销;2).对于特殊偏远机构,实际产生的理赔费用大于最高包干费用(120元/案)的情况下,由分公司财务和理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查勘员将费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3).收回的车辆归属为联通租赁,则由联通租赁公司统一收回或转为机构公务车、代步车;4).收回的车辆如
5、归属与安邦保险,则由邦业公估分公司车辆管理岗将车辆回收后统一交付分公司办公室管理、封停,或者根据机构需要转做公务车、代步车,为公司的集团发展创造更大的效益;5).如果其余机构存在缺少查勘车的情况,可以从收回的归属安邦保险的查勘车中进行全国调配。(三).查勘车的更换标准:1).使用年限超6年;2).行驶里程数超20万公里;3).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或者未达报废标准但实际维修费用高于车辆实际价值;4).查勘车辆实际车况较差,安全性无法保证;二.朗逸车的管理为了更好的树立公司的理赔服务形象,总公司理赔部下发了200台朗逸车,目前均已到达各个分公司,现将相关的管理方案明确
6、如下:1.所有下发的朗逸车辆必须用于现场查勘工作,不允许挪作它用;2.理论上要求朗逸车配备给现场查勘量较大的机构;3.朗逸车需明确对应到使用人及使用人的岗位,一旦有变动应及时更改并报备给总公司车辆管理部;4.朗逸车替换下来的查勘车辆,由分公司办公室指定统一地点封停;5.汽车集团要求封停在分公司的朗逸替换车辆,在未得到汽车集团的书面许可下,不允许将车辆挪作它用。三.查勘车辆的保险、年检管理1.分公司车辆管理岗每月定期对机构所辖的查勘车进行梳理,对保险即将到期、年检即将到期的车辆,提前一个月督促车辆使用人办理保险和年检,做好相关费用预算,确保车辆的年检、保险及时办理
7、;2.针对异地牌照车辆需办理委托代检手续的情况,分公司车辆管理岗应提前两个月与车辆照原籍机构的车辆管理岗做好沟通,确保能及时办理代检手续,保证车辆的正常年检;3.如出现查勘车辆脱检、脱审等情况,分公司理赔运营官需将处理意见上报总公司车辆管理部,坚决杜绝由于年检原因而导致车辆长期搁置的情况。四.被占用查勘车的管理经核实,机构理赔查勘车辆存在被非理赔部门使用和被离司人员侵占等情况。(一).被非理赔部门占用情况的处理被非理赔部门占用的主要体现在被其它业务部门占用、被分公司办公室占用、被个人占用用于非理赔工作等。1.分公司理赔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梳理查勘车用于非理赔
8、工作的数量,分公司理赔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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