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人寿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C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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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诚附加「「「及时予「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长期疾病保险CCC款C款款款保险合同的构1《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C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成成成成我们可供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所依附合同”,且该所依附合同既可能是主合同,也可能是附加合同,以保险合同记载的为准)。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以本附加合同为准。投保年龄2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且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见附录2名词释义)的人士(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

2、保险金额及基3(1)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础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如该保险金额有所变更(包括增加、减少保险金额或理赔后变更等)时,以变更后之保险金额为准。(2)本附加合同基础保险金额在给付本附加合同保险金前,本附加合同的基础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相同。若您在保险期间内申请增加或减少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基础保险金额将随之变更至与变更后的保险金额相一致,但本附加合同的基础保险金额不因本附加合同发生理赔给付而改变。保险责任的开4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时,主

3、合同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条款的约定适用始始始始于本附加合同。如您在主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会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我们对本附加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24时开始。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以批注所载为准。保险期间5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24时起,至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保险费6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为基础。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预期的疾病发生率发生重大变化,则我们保留调整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率的权利。保险费率的调整,适用于所有被保险人或

4、同一投保年龄和性别的所有被保险人,并须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如有保险费率的调整,我们将以书面形式于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您。我们调整保险费率后,您需自调整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按新的保险费率缴付保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您已经缴纳的保险费不受影响。保险责任7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及时援助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见附录2名词释义)明确诊断患有符合附录1中列明的及时援助保险金给付标准的疾病,我们按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基础保险金额乘以25%给付及时援助

5、保险金,我们就附录1所列的每一种疾病给付的及时援助保险金以一次为限。我们给付及时援助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将按当次理赔金额等额降低。(2)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附录1中列明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如下方式计算并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时的年龄满30天但不足1周岁确诊时本附加合同基础保险金额×30%-累计已给付的及时援助保险金满1周岁但不足2周岁确诊时本附加合同基础保险金额×60%-累计已给付的及时援助

6、保险金大于或等于2周岁确诊时本附加合同基础保险金额-累计已给付的及时援助保险金以上2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础保险金额为限。但若被保险人未满1周岁,累计给付金额以基础保险金额的30%为限;若被保险人已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累计给付金额以基础保险金额的60%为限。以上2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上述限额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3)癌症特别关爱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录1中列明的符合重大疾病定义的“恶性肿瘤”的,我们除了给付上述第(2)项重大疾病保险金外

7、,还将按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基础保险金额乘以2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发生并被确诊患有附录1中列明的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附录2名词释义)导致附录1中列明的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如您在被保险人明确诊断疾病后申请了减少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并在变更保险合同后才申请理赔,上述各项保险金按我们收到申请人的理赔申请并完成资料审核当日的本附加合同基础保险金

8、额乘以约定比例给付。除外责任8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保险事故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您故意造成的;(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附录2名词释义);(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附录2名词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附录2名词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附录2名词释义)的机动车(见附录2名词释义);(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6)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辐射或污染;(7)遗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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