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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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14〕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2、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三条  2015年1月1日起通过完善调剂金制度,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达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和统一信息系统的目标。第四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年底前缴费标准、待遇支付水平等逐渐向新制度过渡,确保市级统筹顺利实施。市财政部门负责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审核监督基金使用,监督市级统筹基金年度考核制度的执行,参与审核市级统筹

3、调剂金额度分配,负责市级统筹调剂金划拨工作。市审计部门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的依法审计工作。市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完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第五条  医疗保险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协调和督导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第二章  基金筹集第一节  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第六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基数”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七条  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我

4、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的,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个人工资总额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核定个人账户的基数。第八条  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作为缴费基数;符合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条件,未享受退休金待遇的以全市上年度企业平均养老金的80%为基数。第九条  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补足缴

5、费年限,或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延续缴费至规定年限。第十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9.5%,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缴费基数的7.5%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人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或延续缴费的人员,本人应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一条  实行统账结合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9.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建统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间及退休后均不建立个

6、人账户。选择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转换为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第十二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1日。第二节  缴费年限第十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应一次性补足或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第十四条  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各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

7、疗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各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第十五条  市级统筹实施前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不受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年限的限制,继续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第十六条  因特殊工种、工伤、病退等原因提前退休人员的规定缴费年限,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扣除其经批准允许提前退休的时间后执行,但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第三节  参保登记和保险费征缴第十七条  已参保的用人单位继续在原参保地

8、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业务。第十八条  市级统筹后,新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区以下的到相应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隶属于市级以上的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在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机关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在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团体等其他单位和组织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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