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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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规范毕业实习的工作程序,提高毕业实习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毕业实习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第二条 毕业实习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能够将所学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加强学生实践能力锻炼,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

2、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实现就业零适应期打下扎实的基础。第三条 各系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将毕业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毕业实习与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就业相衔接。第四条 毕业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时间安排在每届学生的最后一学年,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4个月。各系可以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对毕业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确需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增加毕业实习时间的,应提前调整教学计划,采取前移相应课程,保证校内学习时间。第五条与工作紧密结合的课程,也可以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与毕业实习同步进行,但应在教学计划中予以科学设计。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毕业实习工作

3、由院系两级管理,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分别成立相应的毕业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确保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21第七条 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各系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毕业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的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督促、检查各系毕业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毕业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和掌握学生就业签约等情况。第八条 各系毕业实习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组

4、长由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系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系团总支书记、相关班级辅导员等组成。第九条系毕业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毕业实习和就业的渠道,落实毕业实习单位;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订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和实习大纲;开展毕业实习动员教育;对毕业实习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习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并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报送相关毕业实习备案材料;完成过程管理中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第十条 各系选派专业课教师为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为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

5、及实习大纲要求,具体制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协助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督促并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大纲中要求的各项任务,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系实习工作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参与学生毕业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向系汇总学生就业签约情况。第十一条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积极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与学校共同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具体负责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毕业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章毕业实习与就业21第十二条在安排学生毕业实习时,

6、毕业实习单位与就业单位应尽量一致,以确保学生就业。第十三条对于毕业实习单位不能接受学生就业的,在该单位实习满三个月以后,学生可以提出申请,由实习单位和所在系同意后可调换毕业实习单位。第十四条学生与毕业实习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后,至毕业前为准就业状态。在准就业期间,若学生单方毁约,则学校不再推荐就业单位。 第四章过程管理第十五条招生就业办公室牵头组织毕业实习双选会,以尽可能多的给学生提供毕业实习的单位。第十六条学生毕业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其所在系毕业实习工作小组联系安排,并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第十七条各系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或相

7、关,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第十八条毕业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实习劳动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实习学生的安全及身心健康;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工作;学生每天毕业实习时间应符合相关法规之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习单位具体情况,给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第十九条各系应在毕业实习之前确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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