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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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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证券、涉外新闻发布一、司法新闻审判公开原则一律公开:A、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外B、离婚案、涉及商业秘密案经申请,不公开C、全程公开,但不包含审判机关内部研究案情、合议讨论情况。D、允许报道,包括直播E、庭审过程中不得提问,不得录音、录像、摄影(除非法庭同意)1、某地拆迁,市民对政府方案不满,发起行政诉讼,将政府告上法庭,法院以拆迁方案涉及众多国家机密对该案不公开审理。2、某记者采访案件审判,休庭时,途经合议庭,偶然听到了法官们的讨论,法官们说要判被告赔偿10万,于是记者披
2、露了这一新闻,后来判决果然如此。3、某市发生重大案件,社会各方极为关注,法院为做好审判公开工作,发放旁听证60张,其中30张给媒体,但满足不了媒体要求,媒体认为不给旁听证是故意不完全公开审判,于是批评了法院,法院接受批评,收回给社会各界(包括被告亲属)的其它30张,全部发放给媒体,受到媒体的欢迎和褒奖。4、在庭审过程中,某都市报记者多次举手试图提问,法官未予理睬。庭审过程中该记者拿起相机拍照,被法官令法警没收。最后法官读宣判词,极为精彩,该记者起身鼓掌,大声叫好。法官最后将该记者驱逐出法庭。审判
3、报道的称谓P1212003年,湖北省枣阳市原市长尹冬桂涉嫌受贿,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在法院审理期间,武汉某报连续发表两篇报道:《收受贿赂8万元人称女张二江》《与多位男性有染霸占司机长达6年枣阳有个女张二江》。后尹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尹委托他人以侵害名誉权将媒体告上法庭。法庭判决侵权成立,判令媒体赔偿精神损害金并道歉。检察和公安活动的报道正在侦查的案件不报道P122尊重司法独立,反对“新闻审判”P122~123司法独立,是指法院、检察院在审判和检查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
4、团体和个人之干涉。这项制度对于保证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客观、公正、廉洁、高效,防止国家权力过于集中而造成权力滥用有重要意义。新闻审判(trailbynewspaper)指新闻报道超越法律规定,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在我国,由于新闻媒体曾长期被当作阶级斗争工具或专政工具,历史上,新闻审判的惨痛案例颇多。典型的是1955年的“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当时报纸以“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为标题公布了胡风的私人信件,判定胡风等人是反革命分子。而对他们的判决则发生在10年以后。当今新闻审判的表现主要有:
5、1、抢先判断、推测案情2、煽情式的语言,激发憎恨或者同情的情绪3、炒作4、单向度(one-dimension)报道最后造成了足以影响司法的舆论氛围,压制司法机关的活动,影响司法独立。1、2001年4月,张君特大团伙杀人抢劫案期间,报纸对其进行了申讨,《文汇报》发表《重庆满街声讨”魔头“》一文,引述了重庆人民的声音:“张君该千刀万剐”,“张君犯罪事实已经这么清楚,哪里还要审三天”2、2001年6月,甘肃发生了一起强奸5岁幼女案,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甘肃省长对此进行了表扬,认为媒体对“这起案件从快、
6、从重处理起了推动作用”。(《中国青年报》2001年9月7日《5岁幼女遭强暴,甘肃省长正式表态》)农民工王斌余因父亲生病急需用钱,多次向老板讨要工钱未果,此后他找劳动部门、法院也无济于事。最终他到老板家讨薪,被骂成“像条狗”,并被拳打脚踢。绝望和愤怒下,他杀死4人,重伤1人,然后到公安局自首。他虽辩称自己是激情杀人,有自首情节,请求从轻处罚。但经宁夏高院终审裁定,王斌余被处以死刑。王斌余的经历和他在庭审过程中说的话引人深思:10年王斌余打工只赚了3万多元,“干着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却拿得最少,得不到
7、应有的尊重。”他说“我觉得看守所是个好地方,比工地好。”“如果有钱的人欺侮我们,我们没钱的人只能以生命来捍卫权利!”“我就是想死,死了总没有人欺负我了吧。”王斌余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同情,众多的媒体也进行了大量的讨论。在终审判决还未做出的时候就有很多的媒体对王的遭遇深表同情,希望他不要被判死刑,营造了浓重的舆论氛围。很多媒体进行分析,认为王犯罪的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社会和包工头,这也符合当时的主流民意,受到民意的认可。这个事件中舆论的倾向几乎是一边倒的。对于舆论和民意,有的学者认为这从法
8、律上看是非理性的,情绪化的,是一种危险的信号,会干涉司法独立。有些学者认为媒体有反映民意的权利,司法独立并非抽象的,如果法律和民情经常相去甚远,那是非常可怕的,将撼动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和信仰。司法新闻报道中,媒体如何既报道评论事实、反映民意、批评监督,又不干涉司法独立,如何平衡好这几方面的关系,请加以阐述。司法新闻社会效益原则1、不犯窥探癖,避免“黄”“丑”“暴”情节。2、不过度描述犯罪和侦查细节。2007年11月18日晚,陈某、傅某彬、邬某凡和巫某旺等人聚在龙川县新田镇一出租屋,想起前几天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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