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法》中的新型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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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方数据2009年5月第3期(第24卷,总第123期)法学论坛l_egalForumMay.,2009No.3(vd.24,Ser.No.123)论《食品安全法》中的新型民事责任徐海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29)摘要:为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与经营者的违法收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收益与经营者的违法成本,《食品安全法》创设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消费者的连带责任、虚假代言人对消费者的连带责任以及10倍惩罚性赔偿责任。三类民事责任都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特定的构成要件,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引起相关争议。关键词:食品安全;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消费者;虚

2、假代言人;连带责任;惩罚性赔偿中图分类号:IY323.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8003(2009)03—0011一∞Subject:OntheNewTypesofCivilLiabihfiesCreatedbytheFoodSecurityLawAuthor&unit:XUHai—yan(LawSchool,UniversityofInternationalBusiness&Economy,Beijing,100029,China)Ah出愀t:Inordertoreducetheconsumer’scostofemomingrishtsandthebusines

3、s’Sunlawfulbenefits。andtoincreasethec'onst//ner’sbenefitsofenforcingrightsandthebusiness’Scostofwrongdoings,theFoodSecurityLawcreatedthejoin

4、andseveralliabilitiesoffoundersofcentraltradingmarkets,thejointandseveralliabilitiesofmisrepresentingindividualsandtentimesofpunitivedamages.rlhisart

5、iclewilldiscussthelegalphilosophy,conditionsforimposingtheabove—mentionedcivilliabilities,andotherpossiblecontroversialissuesinthejudieialpracticeinthisregard.Keywords:foodsecurity;founderofcentraltradingmarket;produceroffood;selleroffood;consumer;misrepresentingindividuals;jointandseveral

6、liability;punitived越11age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法为基。《食品安全法》是关系到民生和法治两大主题的大法。治奸宄,用重典。为切实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和经营者的违法收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收益和经营者的违法成本,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第52条第3款创设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与食品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连带责任、第55条创设了虚假广告中的代言人与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连带责任,第96条第2款创设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消费者损一罚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并在第97条明确了民事责任优位规则。为在司法实践中更加准确地解释与适用《食品安全法》

7、的上述规定,本文拟对这三类新型民事责任的法理依据、构成要件及其在操作实践中容易引起歧义和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与食品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连带责任(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的立法态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该条规定虽扩大了消费者的追偿对象,但美收稿日期:2009—05—04作者简介:徐海燕(1970一)

8、,女,安徽安庆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法总则、物权法、担保法。万方数据法学论坛2009年第3期中不足有二。首先,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仅在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对受损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倘若展销会并未结束或者柜台租赁尚未期满,则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不对受损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其次,代偿义务主体仅包括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不包括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实际上,绝大多数消费者走进集中交易市场购买食品时与其说信赖某一特定入场食品经营者,不如说信赖集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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