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

ID:37733380

大小:87.89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5-29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_第1页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_第2页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_第3页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_第4页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_第5页
资源描述: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暂定)程序一、许可项目名称: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二、法定实施主体: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4、《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43号)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办理时限:自受理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公告时间)受理5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现场检查5个工作

2、日集体审核3个工作日复审3个工作日审定2个工作日制作许可文书2个工作日送达3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六、受理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有效期。七、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一)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报省局一式二份,报所在地市、县局各一份):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同时报电子版),可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jxfda.gov.cn)下载;2、领证以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情况报告;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5

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6、生产类别、品种和相应批件复印件和/或备案凭证一览表;7、 主要品种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许可项目的生产、卫生布局、工艺流程及主要生产检验设备、设施等是否有变化的说明;8、生产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生产场地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并标明人流、物流及有关图例)、生产设备配置平面图;9、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商、数量);10、上市产品各1批次生产记录、自检报告和当年度化妆品资质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1

4、1、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化妆品生产现场环境和水质检测报告;12、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等);13、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名单、资质或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合同;1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15、委托代理人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原件;16、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二)有关要求:1、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本指南申报资料项

5、目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应注明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及该项资料名称、序号。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2、所附资料均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应完整、清晰,不得涂改。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3、除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如企业尚无公章,法定代表人须逐页签字。4、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5、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

6、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如企业尚无公章,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八、受理地点和时间:(一)受理地点: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二)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九、办理程序(一)申请《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报资料。(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自收到申请人完整申报资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

7、决定是否受理。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发出《补正资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经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对已受理的申请,应及时将《受理通知书》、《业务审批工作流程单》和全部申报资料一并转省局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处。(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处审核人员按照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需补充材料的,填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资料补充意见通知单》,一次性告知企业。企业自收到《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

8、许可证资料延续补充意见通知单》起,2个月内一次完成补充材料,逾期未报补充材料的予以退审,退回省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补报资料符合规定的,重新计算申报资料审核时间,按工作标准依据及工作程序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资料符合要求的,组织安排进行现场核查。(四)省局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处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并由检查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