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整合被整合企业的权益保障 董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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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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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整合被整合企业的权益保障林久阳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种特性决定了矿业整合的特点—政府参与,那么在这种强制性的整合过程中,是不是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后,被整合矿业企业就应无条件的服从?笔者认为不同的情形应区别对待(插入)。针对没有缴纳过资源价款,尚未有偿取得采矿权的被整合矿业企业,因为其本身违法,政府可以行政强制手段,采取一刀切的简单整合办法直接收回矿权。对已缴纳过资源价款特别是“六证”齐全的被整合矿业企业却不能采取行政强制手段直接收回矿权。“六证”齐全的被整合矿业企业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保护,其权益保护本身及保护和补偿的边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试图针对矿业

2、企业在整合过程中被整合企业权益是否受到了保护,保护和补偿的边界是否合理做一简单的论述。一、缴了采矿权价款并且办理了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政府能否强制性收回矿权很多人会自然而然的认为,既然矿业企业已经缴纳了资源价款并且办理了合法有效的采矿权许可证,政府当然就不能收回矿权,那么这种观点究竟是对还是错呢?其实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应当明确“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性质”这两个问题。(一)缴了采矿权价款,矿业企业获得何种权利按照现有的法律、7法规、规章规定,矿业企业应缴纳资源税、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即使矿业企业按照规定缴纳了前述费用,与其获得的利润相比也显得微乎其微。

3、企业在缴纳采矿权价款之后,只是取得了一段时期内的矿的使用权,采矿权价款也只是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的一部分。(二)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家及各级政府能否干涉矿业企业依法行使权利《物权法》既然以将采矿权规定为用益物权,那么我们只能在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的前提下讨论矿业企业兼并重组中采矿权的作价补偿问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依法行使权利,我们可以理解为,矿业企业如果在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内存在违法及不合理利用和破坏资源的行为,作为资源的所有者,政府可以干涉采矿权使用者的行为,行使其所有者的权利,收回矿;如果采矿许可证已不在有效期内,作

4、为资源的所有者,可以行使所有者的权利,收回矿,但在采矿权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政府是不应当将矿收回的。综上,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矿业企业没有违法及不合理利用和破坏资源的行为,政府是不应当将收回矿的。二、矿业企业兼并重组,该如何保护被整合矿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补偿的边界在那里?7矿业企业兼并重组中双方最关心的莫过于对被关闭矿业企业的补偿和对被兼并矿业企业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补偿。有人说关心资源价款补偿纯粹是杞人忧天,国家及各自在整合前一定会出台一些政策和文件,会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山西作为煤炭大省,走在了整合的前列,那么在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文件后

5、,社会各界对其合法性的质疑声也是一片。(一)对被兼并矿业企业能否不经过评估而由政府自行确定一个补偿比例这里我们仍然先来看一下山西省,山西省出台的办法是根据被兼并煤矿缴纳采矿权价款的时间分别给予50%和100%的经济补偿。我们知道,这一补偿标准与采矿权的市场评估价格相差甚远,这也是被兼并煤矿最有异议的地方。曾经有一个山西煤老板这样说“既然政策变了,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也会积极配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希望能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保障”,这样的一段话体现了一个山西煤老板的无奈,他们在整合过程中处于不情愿的被动地位,不管是在主观上还是从客观上,基本上可以确

6、定他们为利益受损主体,其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平衡的补偿。其实被兼并企业,当然希望按照采矿权的市场评估价来补偿,同时他们也认为就应当按照市场评估价来补偿。那么,现在就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矿业整合中被整合矿业企业的采矿权是否必须经过评估,收购方是否应当以市场评估价向被收购中支付对价?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下情形需要进行矿业权评估和采取招、拍、挂的形式取得采矿权。7《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矿业权的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

7、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采取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让矿业权的范围可以是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的矿产地、依法收归国有的矿产地和其他矿业权空白地。”《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各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管辖权限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的矿产地的矿业权时,应委托具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有矿业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矿业权评估。第8条规定:“矿业权人转让国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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