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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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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峨眉山万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章程(经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一次股东会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章公司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二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
2、程。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和管理。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担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第五条公司在核准登记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及经理具有约束力,违反公司章程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峨眉山万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条住所:峨眉山市佛光南路362号。邮政
3、编码:614200,公司住所如有变迁,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经营范围:藤椒油、竹笋、食用菌、蔬菜加工、销售。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贰佰万元(2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万元,实物万元,无形资产出资万元,其它万元。实物及土地在公司注册登记后半年内办理完成转移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五章股东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一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万元)百分比住所实物货币无形资产向奇19597.5%峨眉山市黄湾乡龙门村1组9号511181197409285037刘淑华52.5%峨
4、眉山市黄湾乡龙门村1组8号519004194705195023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十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一)股东增加投资;(一)公司盈利;(二)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第十五条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第十六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5、第十七条股东依法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第十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
6、条件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第二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二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
7、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二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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