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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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bg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作者:hbg【摘要】:随着《公司法》在2005年的修订,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呱呱坠地,本文试图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基本理论及起源、各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进而对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表现及完善进行研究,希冀能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自己的粗浅见解。【关键词】:公司法人有限责任人格否认【正文】:作为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

2、基石,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有限公司的出现,把公司与股东分开,保护了股东,隔绝了股东与公司债权人的直接联系,减轻了股东的投资风险,推动了公司的资本积累,进而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的繁荣。但另一方面,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也削弱了对债权人的保护,往往被控制公司的股东所滥用,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股东不正当受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正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公司法人制度的这一弊端的救济手段。值《公司法》修订之际,对该理论进行初步探讨。一、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理论(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定义公司人格否认(disgardofthecorporateentity),又称“揭开公

3、司面纱”(piercingthecorporateveil),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的事由,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使股东在某些场合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理念之要求的一种法律制度。(注1)(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起源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最初为美国立法所首创。二十世纪初,美国法官Sanborn在“UnitedStatesV.MilwanleeRefrigerectorsTrainsityCo.”(142F.2d247,255C.C.E.D.Wis.1905)一案中的判决写道:“...如果确定一种原则的话,那就是公司被作

4、为一种法律实体(alegalentity)是一般原则,除非出现了相反的情况;但是,法律实体被用来妨碍公众便利、庇护不法行为,保护欺诈或者包庇犯罪行为时。法律将会视法人为无权利能力的数人组合体(个人合伙)...”(注2)(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理论在英美法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理论主要有1、代理说:如果某公司的设立、存续和经营完全依附于控制股东的指令,公司成为控制股东的代理人而丧失其独立性时即可揭开公司面纱。2、工具说或另一自我说。如果公司被控制股东或另一关联公司完全支配而成为其从事违法或不公平行为的工具或另一个自我,给相对人造成损害时,即可揭开公司

5、面纱。3、企业整体说。如果若干公司实质上是一个经济实体,其各自独立存在只是为了减少各公司的财产以逃避因其侵权行为而对债权人应负的赔偿责任时,法院即可无视各公司法律主体的独立性,将其视为一个同一体而追究其整体责任。(注3)在德国,相关的理论主要有以下学说1、制度说。认为法律制度对于法人设定了界限,当社员活动违反法律所定法人与其成员的界限时,即可以直索社员责任。2、法律适用说。该说认为直索责任是法律适用问题,在事实符合另一规范的法律要件时,停止适用原确定法人独立归责的分离原则。3、折衷说。认为直索适用具有两种情形,一为将法人作不正当滥用,另一为因特定条文适用,需排

6、除法人之法律形态。4、滥用说。又有主观说和客观说之分。主观滥用说认为法人形态若被社员故意滥用于不正当目的,则可不理会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对社员进行直索;客观滥用说认为,社员将法人作违反客观目的而滥用时,即可发生直索。(注4)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在日本主要有广义说、中义说、狭义说、小规模企业否认说、暂定说五种。现实中,中义说为学术界和司法界广泛接受。(注5)(四)大陆法系国家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法国公司法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通常被称为“独立财产性的滥用或法人格的滥用”。(注6)在德国,公司人格否认主要表现为“直索责任”,即在特定条件下,债权人在公司那里无法获得

7、清偿时,排除公司人格的独立性,而直接追索公司股东的责任。而在日本,公司人格否认在学说上早已被认可,日本学者森木滋在《论人格的否认》一书中所述极为简便鲜明:“如果法人之设立出于不法目的,或有违建立法人制度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根本价值,法律自然有权剥夺法人的人格而否认之存在。”但在司法判例中,直到1969年日本最高法院才在判决中加以确认,从而使之成为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注7)二、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现状(一)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几种常见表现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公司人格否认适用之资本显著不足,根据各国司法判例之精神,主要是指公司的资本与公司所从事的营业性质

8、以及所承担的商业风险所需要的资金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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