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

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

ID:37564869

大小:748.10 KB

页数:188页

时间:2019-05-25

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_第1页
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_第2页
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_第3页
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_第4页
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_第5页
资源描述:

《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壹壹壹壹教務處教務處正修科技大學學則94.12.26教務會議通過95.01.26校務會議通過台技(四)字第0950019840號函核准備查98.03.16教務會議通過台技(四)字第0980126707號函辦理第第第第一一一一篇篇篇篇總總總總則則則則第一條正修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大學法、大學法施行細則、學位授予法、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及相關規定訂定本學則,據以處理學生入學、休學、復學、退學、轉系及畢業等事宜。第二條本校大學部設二年制及四年制,修業年限各不得少於二年及以四年為原則。另為招收具有工作經驗之業界在職

2、人士進修,設二年制、四年制進修部,修業年限各不得少於二年及以四年為原則;設二年制在職專班,修業年限各不得少於二年。本校研究所設碩士班,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限一至四年。第第第第二二二二篇篇篇篇大大大大學學學學部部部部第第第一一一章章章章入學入學第三條本校大學部設二年制及四年制於每學年始業前公開招考二年制各系三年級新生及四年制各系一年級新生,並得招考二年制及四年制各系轉學生,其招生辦法另訂之,並報請教育部核定,據已訂定招生簡章辦理招生。1第四條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本校二年制各系。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

3、校或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二、合於相關同等學力報考之規定者。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本校四年制各系。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包括高中附設之職業類科)或高中畢業者。二、合於相關同等學力報考之規定者。第五條本校依教育部有關規定,接受多元入學方案錄取學生,並得招收僑生、外國學生及其他特種身份學生,外國學生招生辦法另訂之,並報請教育部核定。第六條凡經錄取之新生,應於規定日期來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逾期不辦理者,取消其入學資格。第七條學生入學報到時,須依報考資格繳交有效之學歷證明文件,方得入

4、學,其預先申請緩期補繳而經核准者,得先行入學,但應於規定時間內補繳,否則取消其入學資格。第八條新生因重病、服兵役或特殊事故,不能於該學期入學時,應檢具有關證明於註冊截止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核准後,始可於次學年入學。學生因懷孕或生產並持有證明者,得於註冊開始前,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入學資格保留年限依學生懷孕、生產或哺育幼兒2之需要申請。第九條新生所繳證明文件,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開除學籍。畢業後始發覺者,除依法開除其學位證書外,並撤消其畢業資格。第第第第二二二二章章章章註冊註冊、

5、、、選課、選課第十條學生應於每學期規定期限,辦妥註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辦理者,須依照請假規則辦理,並請求延期註冊,但以二星期為限。其未經准假又未辦理休學或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註冊者,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第十一條學生於每學期註冊時,應依照規定繳納各項費用。學生註冊入學後申請休學或退學者,其退費標準依照教育部之規定辦理。第十二條學生選課須依照各系訂定之課程選課,並須經系主任審核,選課辦法、校際選課辦法、修讀輔系實施辦法及修讀雙主修實施辦法另訂之。其校際選課辦法、修讀輔系實施辦法及修讀雙主修實

6、施辦法,應報請教育部備查。第十三條每學期所修學分數,一、二年級學生每學期不得少於十六學分,不得多於廿八學分,三、四年級學生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廿五學分。學生前學期操行成績、學業平均成績各在八十分以上,名次在該系組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五以內者,次學期經系主任核可後,得3於修習學分上限外加選一至二科目之學分,並得修習較高年級之必、選修課程。修讀輔系、修讀雙主修、選讀教育學程或其他學程課程之學生,其每學期最高修習學分數不受前項之限制。第十四條學生欲加退選科目者,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星期內辦理,逾期不得辦理,若需跨

7、校、跨部則須經系所主管審核。第十五條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應於每學期與在校生同時憑學生證來校辦理註冊、選課繳交學雜費。修課未達九學分者繳交學分費。第十六條學生不得修習衝堂之科目,否則均予註銷。已修習及格且名稱相同之科目,不得重修。第十七條學生所修課程中,如其科目有先後次序規定者,未修習先修科目或先修科目成績不及格者,未經系所主管核准,不得修習在後之科目,否則所修科目成績不予計算。第十八條學生入學前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學分或非師資生在校期間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得酌予抵免,抵免辦法另訂之。第十九條本校得視需要利用暑期開授課程

8、,其暑期修課辦法另訂之。第第第第三三三三章章章章請假請假、、、休學、休學、、、復學、復學、、、退學、退學第二十條學生因故不能上課,得依照請假辦法請假,學生請假辦法另訂之。經核准請假者為缺課,其4未曾請假或請假未准者為曠課。第二十一條某一科目缺曠課時數達全學期該科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科目學期考試,該科成績以零分計。學生因懷孕、生產或哺育幼兒之照顧,而核准之事(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