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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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一、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医疗质量与业务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教育干事负责。二、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安排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进行检查。三、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社区预防保健医师,慢性病营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四、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员工可根据课程内容选择参加十堰市医学会和卫生局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每年不得低于25学分(75学时)。·五、各科室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业务学习计划由组长制定,并上报办公室备案。六、每季度以各科室为

2、单位,对医务人员进行一次“三基”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四十岁以下必须参加,外出进修者除外),试题以临床多选题为主,考试形式为闭卷笔答.学分成绩由教育干事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年终业务考核的一部份.七、外聘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资格证、注册证,并在上级卫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八、每年度末,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学历教育制度为了提高全体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增加学历进修机会,更好地为患者工作服务,并合理控制卫生院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一、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凡要求参加学历教育的职工,应填写

3、一式两份《郧西县卫生局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院办汇总,再报班子会议商议确定。经批准后一份存个人档案,另一份自己保管。三、在职员工进修学历教育(包括脱产、非脱产),必须先向所在单位(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院办公室审核,再报局领导审批,全脱产需报卫生局研究决定。学历教育进修有计划安排,优先考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业务骨干。四、申请人中请进修的学历教育,其毕业后获得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申请进修的专业应与申请人工作岗位对口,或与工作紧密相关。五,经批准参加学历教育的干部职工,其学杂费报销一律凭毕业证

4、书和《郧西县卫生局在职人员学历学历教育申请表》报销.参加学历教育的干部职工,参加大专班学习的取得学位的报学费的90%,取得文凭后报销学费部分的80%,临时工是中层干部的,学费按50%报销,其他临时工的学杂费不予报销。参加研究生班学习、报考同等学历第二专业学习的,不予报销.县管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按照县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审核、批准的,有关学习费用不予报销六、职工参加学历教育,须凭学习通知单办理请假手续若遇学习与工作发生矛盾时,应服从上作需要.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足以学习新理沦、新知识、新拄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

5、目的是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向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三、组织管理:1、医院在继续教市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科教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德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

6、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圳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每年提交专业综述一篇,科教科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

7、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他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教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3、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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