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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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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5讲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二、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一)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例题·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0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
2、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A.2011年6月30日之前B.2011年12月31日之前C.2012年6月30日之前D.2012年12月31日之前3.长期诉讼时效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4.最长诉讼时效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而非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延长,但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等规定。【例题·单选题】1992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
3、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11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A.1994年2月8日B.2012年2月8日C.2012年10月31日D.2013年10月31日(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例题·单选题】2011年12月1日,甲向乙借款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还款期为2012年12月1日前。但是乙将此事忘记,直到2013年12月1日才想起。此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是( )。A.2011年12月1日B.2012年12月1日C.2013年12月1日D.2014年12月1日三、
4、诉讼时效的中止(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1.不可抗力。地震、洪水和战争等。2.其他障碍。此处的其他障碍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时
5、间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时该障碍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如果该障碍在最后6个月时尚未消除,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起中止时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例题·单选题】201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11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5日B.自20
6、11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25日C.自2011年5月5日至2013年5月5日D.自2011年5月5日至2013年5月25日(四)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仍然有效,等到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前后期间合并计算。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四、诉讼时效的中断(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以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最长不得
7、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考题·多选题】(2012年)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A.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甲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B.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后,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C.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D.债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债务,乙即一边连称“抱歉”,一边匆匆离去下
8、列情形也可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例题·单选题】2010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决议合并为丙公司,随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于2010年1月5日向所有债权人发出通知并公告。其中,丁公司于2010年1月10日收到了通知,并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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