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XXX市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ID:37442846

大小:44.83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5-23

XXX市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_第1页
XXX市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_第2页
XXX市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_第3页
XXX市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_第4页
XXX市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XXX市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X市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区集体林地林权流转,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适度扩大规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集体和个人林权登记发证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X府发[2007]2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XXX区行政区域内集体林地的林权流转,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对森林、林木、林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权分为“所有权”和“使用权”。森林、林木是指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成片林木(竹)和零星树木,不包括受法律保护的名木古树和珍稀树木;林地是指郁闭度在0.2以上的乔木林地和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本办法所称集体林地林权是指林地权属为集体所有的林权,包括集体统一经营、联合造林、合作造林

3、、个人经营、承包经营等的森林、林木、林地。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流转,即林地、林木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依照规定程序,将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或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给单位、集体、个人及其它组织从事林业经营的行为。林权流转形式包括承包、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流转价格可依法采取拍卖、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但林权流转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公用设施、矿藏物和埋藏物。林权流转期满后,即将林地使用权或林地承包经营权返还给原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林地流转后,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

4、性质和用途,不得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不得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第五条林权流转在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林权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凭合法有效的林权证明和其它相关资料,依法签订林权流转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受让方须有经营林业的能力,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林权所有者进行林权流转。二是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流转时,对流转方式、流转基价、流转收入

5、及其使用和分配方案等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即村级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组级经户长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者社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林业发展或者公益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挪用流转收益。三是坚持“尊重历史、从实际出发、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原则。对过去已经流转的山林,要分别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按照维护、协商、纠正三个层次加以解决。对依法操作,手续完备的,应当予以维护;对基本合法,确有不

6、合理或者争议较大的,要通过协商完善;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要通过司法渠道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四是坚持“债随林权走”的原则。对于林权流转的每宗林地,必须进行债务审查,凡涉及债务的,要明确债务解决方式。否则,受让方在取得林权的同时,必须承担债务。林权流转后,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区林业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XXX区范围内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的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为转(受)让双方提供咨询、信息、联络等服务;(二)审查转(受)让双方的资格,指导双方

7、签订流转合同;(三)协调具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格的单位,对需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宗地进行价值评估,为转(受)让双方提供科学依据;(四)负责林权变更申请的审核、现场勘验,并按照《XX省集体和个人林权登记发证实施办法》(试行)的程序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五)对流转后的林地使用进行监督;(六)建立集体林地林权流转档案,做好权属变动登记,监督合同的实施;(七)管理有关林权流转的其它事项。第二章转让范围与期限第七条按分类区划界定为商品林的森林、林木、林地均可依法流转;社会经营主体采取有偿受让方式取得所有权的森林资源可以再流转。但具有

8、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转:(一)未取得林权证书或者林权有争议的;(二)国家批准划定的重点公益林;(三)作为贷款或债务抵押的林权;(四)纳入国家建设规划拟征用、占用的;(五)多方投资营造或联合经营的林木,其中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的。第八条受让方再次转让林权的,必须经原出让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