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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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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公司(以下合称为“四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三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负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系。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按不低于员工总数1
2、%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纳入公司人员编制;党建工作经费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六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资源开发、服务经济社会、回报股东利益。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50年,自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股权构成及收益分配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
3、: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第十一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股权构成及收益分配、出资时间如下:**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四方股东于20**年**月**日前足额缴清所认缴的出资额,并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收益。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十三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
4、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日报》上公告。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和转让股权;(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解散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
5、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义务。第六章公司股权转让第十六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第十七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八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6、第十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决定公司重大投资、借贷、融资、担保、资产处置和关联交易事项;(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7、十二)审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二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第二十三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通知、提案以及拟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和方案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股东。如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用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按全体股东协商一致的时间召开股东会,并将拟审提
8、案的具体内容和方案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股东。第二十四条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当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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