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387152
大小:397.10 KB
页数:81页
时间:2019-05-12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中的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间借款合同公证中应注意的问题郑州市黄河公证处李强一、民间借贷的概述二、民间借款合同的特点三、民间借款合同公证的受理条件四、如何对民间借款合同进行审核五、如何制作民间借款合同的告知书和谈话笔录六、抵押及质押的登记效力及登记机构七、实务中几种常见问题的分析八、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界定九、关于出具执行证书前核实方式的设想一、民间借贷的概述(一)民间借贷的规模(二)民间借贷的形式(三)公证介入的必然性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相对于金融借贷来说的,是自发形成的一种民间借款形式,它指是非金融机构主体之间、即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不经国家行政机
2、构的批准,依照约定进行资金借贷的一种民事行为。2011年上半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为7.76万亿元,而同期银行新增人民币贷款为4.17万亿元,民间借贷已接近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半壁江山”经河南省工信厅登记备案的担保机构数量2007年——100多家;2008年——318家2009年——600多家;2010年——1159家目前全国总共有担保机构5000多家,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共有担保公司1300多家,在河南的1159家担保机构中,其中80%的担保公司的总部都设在了郑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刚刚进行了一次民间借贷问卷调查,发现温州市有89%的家庭和59.67%的企
3、业参与了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模式一是以江浙为代表的地下钱庄模式,二是以青岛为代表的中介模式,三是以河南郑州为代表的担保模式。郑州担保机构的特点第一、一对一安排出资人和借款人配置资金;第二、担保公司不摸钱,出资人直接付钱给借款人;第三、操作公开透明,各方当事人见面,各类手续均合法办理;第四、担保代偿,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本付息,担保公司将无条件为出资人代偿,即履行担保责任。二、民间借款合同的特点合同条款的任意性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私法自治原则,指的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地设立、变更·终
4、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原则,简单的说就是一句话:法无禁止即为许可.三、民间借款合同公证的受理条件(一)赋予民间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受理条件1、民间借款合同申请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要求2、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作为合同客体的货币币种应当符合法律规定4、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1、民间借款合同申请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要求出借人主体只能为自然人,借款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4、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
5、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二)能否赋予民间借贷合同中的抵押合同强制执行效力1、抵押合同是不是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呢?2、《联合通知》中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另一个重要的条件是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如何认定为明确?1、抵押合同是不是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呢?抵押合同应属于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债权人(抵押权人)享有请求债
6、务人(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使债权人取得抵押权的请求权。抵押合同给付的应当是一种行为,是抵押人交付抵押物或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台湾地区民法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有关担保物权之“约定”与担保物权之“设定”,在概念上应严予区别,担保物权的约定为债权契约即负担行为,担保物权的设定为物权契约即处分行为。在设定担保物权的“约定”形成后,第三人即设定人就依约负担交付担保物或办理登记的义务,债权人也相应地享有对第三人的登记(交付)请求权,2、《联合通知》中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另一个重要的条件是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如何认定为明确?明确的债权债务大多都是单方的给付义务,是符合形式条件
7、就成立的给付义务。四、如何对民间借款合同进行审核(一)注意审查合同主体资格(二)审查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三)注意审查借款金额和用途(四)借款期限(五)着重审查利率和逾期利率(六)审查违约责任的约定(七)合同生效条款审查(八)担保条款的合法性审查(九)对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审核(一)注意审查合同主体资格1、自然人身份的审查我们只认可的是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对当事人身份有疑问时,要注意进行多方面的印证,比如说:审查当事人的驾照、工作证、或者护照等通过其它补充的证明来补充。2、对法人的资格审查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产生和消灭具有同时性,都是从法人成立时产生
8、,到法人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