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管理办法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管理办法

ID:37357555

大小:38.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5-22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管理办法_第1页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管理办法_第2页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管理办法_第3页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管理办法_第4页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管理,使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充分体现学院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和省地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三条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及下设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各系党总支负责人。第五条学院毕业

2、生就业工作部门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会议;2、负责毕业生信息审查、报送工作,向社会发布毕业生信息;3、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发放、审核和就业协议书鉴证;4、负责就业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培训工作;5、开展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6、协助开好就业指导课,组织就业讲座、大赛活动,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7、负责毕业生就业相关数据的上报、毕业生派遣,办理报到证、自主创业证工作;8、负责撰写学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撰

3、写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9、负责就业市场开拓,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10、负责就业信息网页的制作与维护,收集与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11、做好毕业生就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第三章就业方式和程序第六条在我院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经学院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委培生和定向生按合同就业。第七条毕业生就业工作从学生在院的最后一学年开始(每年11月20日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动)。第八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就业指导、收集发布需求信息、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完善就业系统、派遣(调

4、整)等阶段。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到院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就业工作启动后安排供需见面事宜。第十条就业活动原则上不能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但教学管理部门应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能随时离院实习、就业。第四章需求信息和供需洽谈活动第十一条学院实行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凡需应聘的毕业生和需录用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均应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信息登记。第十二条就业指导中心、各系就业科通过及时有效的途径,向全院毕业生公布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第十三条不履行就业信息登记制度的招聘行为是不公平竞争行为,就业指导中心有权视情节予以

5、处理。第十四条就业供需洽谈活动,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重要途径。就业供需洽谈活动由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就业科举办。第十五条毕业生自愿参加供需洽谈活动。洽谈达成意向,要向用人单位提供学院签注意见的毕业生推荐表。第十六条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自主录用毕业生,洽谈中须如实向学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岗位要求、基本待遇等。第五章就业协议第十七条毕业生就业必须和用人单位鉴订就业协议书,交学院鉴证登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各执一份。第十八条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经学院鉴证登记后生效,并据此列入就业方案。第十九条

6、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如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违约,由违约方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第二十条鉴证登记主要指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就业科对就业协议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别证明,包括: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生的基本情况是否真实,所签协议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政策等,并对就业协议书进行登记。第二十一条采用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就业培训第二十二条 为拓宽就业指导工作的范围,就业培训由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就业科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 加强职业资格考证培训,鼓励学生多证毕业,培养高素质的毕业生队伍,提高毕业生就业择业能

7、力。第七章队伍建设、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黔教发(2003)9号精神,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落实。通过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提高就业指导队伍水平。第二十五条就业工作经费预算不低于当年学院学费总收入1%,并按毕业生人均100元预算就业工作经费。第二十六条经费要确保用于与就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就业指导、市场调研、招聘活动、学习交流、双困生帮扶、毕业生跟踪服务等,不得挪作他用。第八章就业指导第二十七条 全院各部门尤其是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就业科应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指导的重点是进行就业法规、国家和地方的形势与政策的宣传,人生

8、观、世界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