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案例研习(11):补税问题解决之道

上市案例研习(11):补税问题解决之道

ID:37350252

大小:111.98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5-22

上市案例研习(11):补税问题解决之道_第1页
上市案例研习(11):补税问题解决之道_第2页
上市案例研习(11):补税问题解决之道_第3页
上市案例研习(11):补税问题解决之道_第4页
上市案例研习(11):补税问题解决之道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市案例研习(11):补税问题解决之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上市案例研习(11):补税问题解决之道一、具体案例(一)金亚科技:延迟交税导致滞纳金【申报期20061231-20090630】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延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情形,如下所示:2007年、2008年和2009年1-6月,公司分别发生税收滞纳金195.26万元和92.83万元和10.17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资金紧张,被迫延期缴纳部分增值税和所得税造成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文)规定,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

2、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实际收到退税款需要一定的周期,造成公司税收的延期缴纳,给公司的现金流带来了一定压力。2007年至2009年1-6月,发行人各期滞纳金税种名称、金额、延迟缴纳时间等情况如下:随着公司引入投资者,资金状况得到一定的缓解,公司已缴纳了全部延期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上述两税的税款共计7,311.95万元。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已缴纳了全部以前年度延期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在此期间,公司并未因税务问题发生任何罚款性质的营业外支出。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成都市金牛区地方税务局分别出具证明如下:“兹证明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

3、所执行的税率、税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规定,并依法缴纳各项税款,自2006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因税务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保荐机构及律师均认为,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成都市金牛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合法、合理、有效。2009年9月7日,成都市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分别证明如下:“兹证明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所执行的税率、税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规定,并依法缴纳各项税款,自2006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因税务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二)金通灵: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少量增值税【申报期200712

4、31-20091231】发行人于2008年补缴2006年度及以前企业所得税合计803.76万元。2006年度为4,910,713.32元,2006及以前年度为3,126,956.78元,按照33%的企业所得税率,对应的调增净利润分别为:14,880,949.45元和9,475,626.62。2006年及以前年度,由于公司会计核算尚不够规范,2007年公司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对以前的会计差错和会计核算差异进行调整,产生上述纳税调整事项,应补缴2006年及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合计金额为803.76万元。公司已于2008年5月自查补缴,并得到南通市地方税务局认可,未

5、加收滞纳金。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09年9月召开了南通市重点企业2006-2008年度纳税情况自查自纠动员大会并下发自查目录,本公司经过认真自查,发现公司在2006-2008年期间,购买并赠送企业宣传品金额共计318,657.40元未缴纳增值税,该部分宣传品应补缴增值税50,930.71元。截止目前,本公司已补缴该部分增值税,并缴纳相应滞纳金12,600.62元。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偷税、漏税的动机,出现补缴增值税及缴纳相应滞纳金的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对税法所规定应纳税所得调整税项理解不透。该补缴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

6、障碍。(三)中原内配:补缴所得税1500万【申报期20071321-20091231】2007年,公司及铸造公司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共计15,396,133.14元,其中2004年度为7,616,740.08元,2005年度为7,779,393.06元。补缴上述所得税的原因为:公司外聘会计师对公司2004年、2005年会计报表进行期后审计,公司依据审计结果对2004年、2005年原始财务报告进行了调整,从而导致公司应缴所得税发生了变化。2010年2月,孟州市地方税务局为本次补缴所得税专门出具依法纳税情况的说明:“中原内配和铸造公司于2007年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属于公司依法纳税的行为,不构

7、成税收违法行为”。国信证券、博金所认为,公司于2007年及时按审计后的所得税数额对2004年度、2005年度所得税进行了补缴,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影响。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四)兴民钢圈:延期缴纳所得税1、利用税差避税问题报告期内,发行人于2005年6月至9月将部分机器设备租赁给控股子公司赛诺特使用,之后于2007年7月和2007年11月将上述租赁机器设备分批收回。通过出租机器设备,发行人将部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移至赛诺特。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