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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2
《信恒团体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条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恒团体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投保人,以与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为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一、年金给付投保时投保人可选择一次性、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本保险的年金领取起始日为投保时约定的被保险人在法
2、定退休年龄的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病退、因企业改制、兼并导致的内退等原因)提前退休并办妥退休手续的,其年金领取起始日为其退休后的首个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被保险人可以变更领取方式。1、一次性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将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作为一次性年金给付予被保险人,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年金类型将该被保险人的个
3、人账户余额按年金领取起始日当时本公司规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定额平准型、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年金领取起始日后,该被保险人的年金领取标准不再变更。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并保证给付10年。如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身故保障被
4、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本公司将保险事故发生日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作为身故保险金给付予受益人,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是否作为身故保险金一起给付及其给付方式由投保人决定。本公司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三、离职保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离职,本公司将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作为离职保险金给付予被保险人,未归属部分转入投保人账户,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第四条权益归属投保人账户及其
5、红利、保底收益归属投保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的已归属部分及其红利、保底收益归属被保险人,未归属部分及其红利、保底收益的归属在投保时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第五条保险费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承担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共同承担,在合同有效期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可随时缴纳保险费,投保人为每一被保险人每次缴费不低于20元。在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年金领取起始日前,投保人可选择年缴、月缴或不定期缴。选择年缴方式的,首期以后每年缴费应于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30日内缴纳;选择月缴方式的,首期以后每月缴费应于合同生效日在每
6、月的对应日后的15日内缴纳。第六条投保人账户、个人账户本公司审核同意承保后,为投保人建立投保人账户,并为每一被保险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分为已归属部分和未归属部分。本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所缴保险费在扣除相应手续费后按约定比例分别计入投保人账户和个人账户,被保险人所缴保险费在扣除相应手续费后计入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或会计年度结束前需结清账户余额时,本公司按照本合同保证利率计算账户保底收益并分别计入投保人账户和个人账户。第七条风险保障若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为被保险人投保本公司指定的意外险、健康险和寿险
7、,本公司审核同意承保后,每年的保障费用可以直接从本合同账户中扣除。第八条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已到年金领取起始日的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以及已经注销的个人账户不参与本公司当年及以后的红利分配。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按照红利来源,分别计入“投保人账户”、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的“已归属部分”和“未归属部分”。第九条保险期间本保险的效力和保险责任自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列明的合同终止性事件发生时止。本公司签发保险单作
8、为保险凭证。第十条如实告知本合同订立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第十一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受益方式为按均分或比例的,已身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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