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ID:37024985

大小:3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5-15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_第1页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_第2页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_第3页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_第4页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摘要】死刑的存废是刑罚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刑法思想、刑法理论,还是司法角度来看,死刑问题都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与这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密切相关。随着人权理论的发展,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的呼声不断高涨,废除死刑是人道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审视我国目前死刑制度的特征和功能,结合我国的社会历史现状,我国仍不具有彻底废除死刑的条件,而应不断完善我国的死刑制度,以适应国际发展趋势。【关键词】死刑死刑存废审判监督【目录】一、死刑含义及主要理论主张二、我国死刑制度的现实选择及发展趋势三、完善我国死刑制度的建议二百多年前,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所著

2、《论犯罪与刑罚》面世后,其中关于死刑存废引起重大的学术争议,各国学者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对死刑存在的利弊重新思考[1]。20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十三个罪名的死刑规定,使得中国关于死刑存废的问题再一次成为中国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同时这也引发了学者们对中国死刑存废问题的思考。本文将通过对刑法死刑制度的研究,审视我国目前死刑制度的特征和功能,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探讨研究关于死刑存废的主要不同论点,以分析解决我国死刑存废问题的现实选择以及发展趋势[2]。一、死刑含义及主要理论主张(一)关于死刑的理解1.死刑的含义死刑是以剥夺犯罪人生命为内容的最严厉的刑罚,因此也叫生命刑。

3、死刑作为一种刑罚,既具有刑罚的一般特征,也具有其特有的规定性和固有的特征,其中,最大的严厉性无疑是死刑区别于其他刑罚的重要特征。死刑最大的严厉性主要体现在其剥夺的权利的极端重要性、造成损害的严重性以及不可逆转性三个方面。2.死刑的功能论文写作指导、各类文案代写作QQ625880526刑罚的两大功能是惩与戒,即惩罚罪犯与防止受刑犯、潜在犯侵害社会。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同样具备这两个的主要功能。一方面通过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死刑,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体现死刑的惩罚功能。另一方面死刑还具有预防功能,包括个别预防和一般预防。其个别预防功能是指将犯罪分子从肉体上消灭,使其不可能重新犯罪。一般预

4、防功能是指死刑对潜在的犯罪人具有威慑作用,可以预防其实施犯罪。(二)死刑存废的观点概要1.死刑存置论者理由死刑存置论者保留死刑的理由主要是:死刑是正义与公平的必然要求,具有最强的威慑力,死刑是消除不可悔改、不可矫正的罪犯的必要手段。死刑不是残酷的刑罚,误判的可能性不能成为废除死刑的理由,废除死刑有违民意;死刑是防止私刑的重要手段;死刑是一种节约之刑;死刑并不违宪;废除死刑不是历史潮流;死刑不存在替代刑;对罪犯判处死刑是对受害人最好的抚慰等。2.死刑废除论者理由与死刑存置论者的观点相反,他们认为死刑必须废除的理由是:死刑是不正义的;死刑是不人道的;死刑并没有我们所想象的威慑力,无期

5、徒刑的威慑力足以替代死刑;死刑不符合教育刑观,剥夺了罪犯受矫正的权利;死刑是犯罪的诱因,死刑对于预防犯罪并没有多大意义;死刑一旦错判就无法纠正;死刑废除不需要考虑民意,民意具有盲目性需要引导;死刑的成本很高,是一种浪费之刑;死刑不利于民事补偿;死刑违宪;废除死刑是历史潮流;死刑存在替代刑等。三、我国死刑制度的现实选择及发展趋势(一)现阶段我国死刑的使用情况及弊端1.从死刑政策上看,我国现行关于死刑的政策可以概括为“少杀、慎杀”论文写作指导、各类文案代写作QQ625880526原则,根据此原则,《刑法修正案(八)》即废除了13项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它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

6、策在死刑设置与适用方面的重要体现。但由于改革开放后严重的经济犯罪和严重的刑事犯罪日益猖獗,例如2011年备受社会关注的药家鑫案件,对社会治安形势产生恶劣影响,这样的例子不乏盛举,导致法律实务部门对死刑依赖的程度加深,致使某些死刑立法和司法实践对现行死刑政策的背离。2.从立法上看,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比较多。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充满着重刑主义色彩,期望用严厉的刑法去抑制犯罪,进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现实中的刑法不仅对一些暴力犯罪采用死刑,对一些经济犯罪、财产性犯罪等非暴力性犯罪也适用死刑。3.从司法实践来看,死刑万能、重刑主义逐渐成为主导思想,很多司法实务人员认为,要遏制和减少犯罪,

7、不仅须从立法层增加死刑、提高重刑包括死刑在法定刑中的比例,而且要在司法上多用重刑,多杀长判,并强调“严打”斗争的作用[3]。其次,司法行政化决定我国的司法审判往往受到行政命令的制约,特别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一般是由未参加刑事审判的审判委员会做出最终的判决,往往是由职业法官裁决,通常并不充分听取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的意见,还常常受到其他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干涉。(二)现阶段我国保留死刑的必要性及废除的不合理性死刑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对于保卫国有财产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