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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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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协议书合伙各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第二条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章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第三条合伙目的:为了,成立本合伙企业。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以店面销售的方式,代理销售×××品牌的饮用矿泉水/蒸馏水。第三章合伙企业名称和住址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饮用水店(暂命名)。第六条合伙企业住址(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四章合伙人的
2、姓名及住址第七条合伙企业合伙人共两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住址: 姓名: 身份证号码:住址:第五章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交付出资的期限第八条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如下: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劳务)数额: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劳务)数额:第九条合伙人应在年月日前交付出资。合伙企业的筹备款,及成立后的经营的款项统一存入以下帐户:×××银行××支行帐号:户主: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5第六章合伙企业的财产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第十二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十四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十五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4、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他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议事方式为:第十八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第十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该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出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其具体职权由合
5、伙企业与其签定的委托协议约定。第二十条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应当每个月向合伙人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第二十二条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薄。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可以对合伙企业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可以开会决定撤销该委托。第二十四条
6、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其他财产权利(×××元以上)(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七)第二十六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八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债权债务第二十七条合
7、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比例如下: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每月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第三十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各方约定:如因合伙事务执行人的责任,导致合伙严重亏损或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而解散、清算的;该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推荐人(合伙人中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合伙的其它各方对该损失按出资范围承担责任。第三
8、十一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三十二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第三十三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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