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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3
《工程公司诉南京市五金机械总公司借款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镇江市建筑工程公司诉南京市五金机械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镇江市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镇建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镇江市七里甸营房街74号。 法定代表人董适,镇建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程美瑛,江苏镇江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市五金机械总公司(以下简称五金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74号。 法定代表人林晓阳,五金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安祥、万樾莉,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美国环球网联集团(以
2、下简称网联集团)。 上诉人镇建公司、五金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镇经二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2年11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2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镇建公司委托代理人程美瑛,上诉人五金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安祥、万樾莉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网联集团因其地址不详,经本院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当事人一审中的诉辩主张: 镇建公司诉称:1995年12月8
3、日、20日、28日,原告与南京浩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龙公司)分别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浩龙公司将“金长江大厦”交由原告施工,并向原告分期借款1500万元,浩龙公司保证在工程结构封顶时一次归还本息。协议签订后,原告从1995年12月至1996年4月分期借给浩龙公司人民币共计450万元。1996年5月10日浩龙公司与原告签订协议,约定将借款金额调整到450万元并保证在1998年9月30日前归还所借本息,后该工程始终未能开工建设,经原告多次催要,浩龙公司仅归还借款本
4、金13万元,由于浩龙公司系五金公司与网联集团合作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996年10月4日因投资不到位而被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镇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归还借款437万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五金公司答辩称,浩龙公司是由其与网联集团于1995年9月5日合作成立的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浩龙公司的合同和章程约定,网联集团为浩龙公司的出资义务人,而法律规定只有出资义务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才对开办单位的外债承担法律责任。五金公司不是浩龙公司的出资义务人,故其不应对浩龙公司的债务承
5、担法律责任,请求法院驳回镇建公司对五金公司的诉讼请求。 因网联集团地址不详,原审法院进行公告送达,故网联集团未作答辩。 一审法院查明: 1.1995年12月8日,镇建公司与浩龙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承发包协议,约定浩龙公司将“金长江大厦”除裙房装潢工程外的全部工程发包给镇建公司总承包,镇建公司为了支持浩龙公司的前期拆迁工作,需在1996年2月前借款1500万元给浩龙公司,借款利息按年率14%计算,浩龙公司在工程结构封顶时将本息一次性归还镇建公司。1995年12月20日,镇建公司与浩龙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承
6、发包补充协议,协议对借款1500万元的付款时间及工程开工日期作了调整。该协议经镇江市公证处公证。1995年12月28日,镇建公司与浩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对“金长江大厦”建设工程施工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作了详细约定。协议签订后,镇建公司从1995年12月20日至1996年4月8日分11次借给浩龙公司人民币共计450万元,但浩龙公司未能按期办理工程开工的有关手续,致使工程未能按期开工建设。1996年5月10日,镇建公司与浩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原借款总金额调整为450万元,浩龙公司承诺在工程结
7、构封顶时归还本息,最迟在1998年9月30日前归还本息。后该工程一直未能开工建设,镇建公司多次向浩龙公司索要借款,浩龙公司仅于1997年4月24日归还4万元,1997年7月3日归还4万元,1998年7月29日归还5万元,余款一直未能归还。 2.浩龙公司系五金公司与网联集团合作兴办的中外合作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995年9月5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经营范围为:开发、建设、销售、租赁金长江大厦商品房及物业管理、相关配套服务。根据五金公司与网联集团的合同及浩龙公司章程约定,浩龙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8、2300万美元,五金公司以南京市中山南路74号5365平方米地块毛地出让费,现有房产(建筑面积约5300平方米)拆迁费用,自行过渡费用及建设期间的经营损失等作为该项目的投入,折价644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28%,网联集团以现汇投入1656万美元,出资项目为注册资本、拆迁安置费用(五金公司除外)、工程建设费用等,占投资总额的72%,项目利润根据双方投资比例分配,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以内五金公司得28%房产权,网联集团得72%房产权,其中裙楼各得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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