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自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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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则属于委托合同范畴。3.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合同主体要求严格: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与发包人合并的单位、兼并发包人的单位,购买发包人合同和接受发包人出让的单位和人员(即发包人的合法继承人),均可成为发包人,履行合同

2、规定的义务,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发包人既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取得建设项目总承包资格的单位。承包人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大人资格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合同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但承包人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如进行分包,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2)合同客体特殊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3)合同内容多,涉及范围广合同的内容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合同条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范围涉及进度控制、安全控制、经济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变更、索赔、纠纷

3、处理等。4)合同履行期限长5)投资和程序上的严格性。6)合同形式要求特殊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一般通过招投标的手段实现,需要利用有关的招投标文件范本和合同范本来签订,而且要求书面签订。4.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1)从承发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划分:从承发包的不同范围和数量进行划分,可以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发包人将工程建设的全国承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合同即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如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的每一项分别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即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经合同

4、约定和发包人认可,从工程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儿订立的合同即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2)从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从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5.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一)GF-2000-020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二)GF-200

5、0-020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一)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二)GF-2000-0210以上四个文本均采用填空式文本,文本中已将勘察、设计中共性的内容抽象出来,编写成固定的条款,而对于一些需要在具体的勘察‘设计任务中明确的内容,则留下空格让双方签订合同时填写2)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简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

6、合同是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而订立的明确彼此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主要依据的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2007]56号)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工程合同法律基础6.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全部法律部门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工程合同法律基础法律体系的宏观结构是由公法、私法和社会法构成。7.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某一国家的法学工作者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抽象和分类的结果,具有主观性。同时法律体系必须与一国经济文化状况相适应,必须符合自身

7、的发展规律,因而又有客观性。法律体系的形成还受到各国法律传统、法的历史发展的影响。8.公法主要指关于国家或国家与个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行政法、刑法、组织法、财政法、等;私法主要是指关于个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民法、商法、家庭法等。把法律要素分为公法与私法9.现代法律体系中出现了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等,它们是以传统公法要素与私法要素为基本框架,以传统公法和私法的调整方法为原形混合而成的第三种结构要素。称之为社会法。它是法律社会化的结果。社会发的确立是以经济法方的

8、出现为标志的,由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为主干部门法来构成。10.公法、私法与社会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私法:个人(法人)与个人(法人)的利益关系。公法:国家与个人(法人)的利益关系。社会法: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市场主体与社会间的关系2)调整方式私法:私法与市场的自行调节相适应,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自由和平等。私法的方式以个人自行调节为主“私权自治”或“私法自治”实际上就是指私法的自行调节方式。公法:公法的方式以国家的强行干预为主社会法:社会法结合了上述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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