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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2
《违反合作开发协议的法律责任――从一合作开发合同纠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违反合作开发协议的法律责任――从一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谈合作开发应注意问题【案情简介】小勒港公司系一家滩涂开发公司。2001年10月8日,小勒港公司与世茂公司签订《围滩造地合作协议书》,约定:一、双方合作围滩造地1,200亩。二、工作分工:1、小勒港公司负责办理滩涂促淤围垦的报批手续(围地许可证)、项目批文、提供地形测量图、办理户名为世茂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其他项目开工的批准文件,负责办理围垦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土地确权手续;2、世茂公司负责促淤围垦项目的工程实施,包括委托设计、施工单位等,但为确保整体工程有序合理地进行,世茂公司全权委托小勒港公司负责实施对该合
2、作项目的促淤围垦工程(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工程所需费用按3,600万元统一包干……五、小勒港公司承诺:工程于2003年6月底之前竣工,2003年8月底之前负责办理好户名为世茂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工期延误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办出,世茂公司有权停止付款并按投资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追讨违约金;如工期延误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办出超过一个月,则视为小勒港公司违约,世茂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除追讨违约金外,小勒港公司应偿还世茂公司所有已付款项,并双倍返还定金。合同签订后,小勒港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增加促淤围垦面积并获政府部门批准,于
3、2002年1月30日取得了面积为1,248余亩的滩涂开发许可证,之后又办理了有关的施工手续,组织实施了滩涂的促淤围垦至竣工验收的一系列工作。世茂公司则按约支付了工程款及履约定金共计3,960万元。因小勒港公司未于2003年6月底办妥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双方于2003年7月7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书》,约定:一、世茂公司应于围垦工程竣工后一周内支付的补偿费及工程款2,160万元以及剩余尾款1,080万元均延迟至小勒港公司将户名为世茂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给世茂公司之当天支付;二、小勒港公司同意办妥上述户名为世茂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4、办证手续费、税费、交际费用等)均由小勒港公司承担。2003年7月21日,上海市水务局批复南汇区水务局:经于2003年7月17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认为促淤圈围工程已达到设计标准,同意验收,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应持《滩涂开发许可证》和本批复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手续。但是,在此批复之前的2003年7月16日,小勒港公司已经以自己名义向南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之后取得了围垦滩涂的土地使用权证。世茂公司认为,作为合作协议的签约方,双方均应严格依约履行,现小勒港公司置协议于不顾将土地使用权证办至自己名下,侵犯了世茂公司
5、的合法权益。世茂公司认为,作为合作协议的签约方,双方均应严格依约履行,现小勒港公司置协议于不顾将土地使用权证办至自己名下,侵犯了世茂公司的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勒港公司继续履行《围滩造地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将合作围垦的滩涂土地使用权证办至世茂公司名下。又鉴于庭审后小勒港公司补充提供证据证明系争的滩涂土地将被政府部门回收,补偿价为每亩6万元,鉴于小勒港公司的违约行为造成继续履行协议难以实现,故世茂公司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判令:一、终止双方签订的《围滩造地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二、小勒港公司返还补偿费和工程款3,960万元;三、小勒港公
6、司支付利息损失2,683,758.57元、违约金13,087,800元。【法院观点】法院认为,有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利用滩涂的主体并无限制,滩涂开发权亦允许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协议并无违背法律之处,应为有效。虽然合同未明确规定开发过程中小勒港公司须为世茂公司办理滩涂开发许可证的变更转让手续,但结合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目的及相关的规范来看,办理滩涂开发许可证的变更转让属于小勒港公司的合同义务,由于其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据此判决:一、解除世茂公司与小勒港公司的围滩造地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二、小勒港公司返还世茂公司3,960万元;三、小勒港公司支付世茂公
7、司违约金13,087,800元。【律师分析】并非所有的项目合作开发都是合法有效的,所以本案争议焦点之一就是合作开发协议的效力问题,明确了合同效力之后,才能确定合同双方是否有违约的事实,否则就是缔约过失责任,在此,本律师就合同效力及违约责任问题进行剖析,与读者探讨:一、关于合作开发协议的效力世茂公司、小勒港公司签订的《围滩造地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包含了两部分内容:一是小勒港公司将滩涂的开发权转让给世茂公司(在双方签订协议前,小勒港公司已经取得了滩涂开发许可证)。世茂公司按每亩3万元共计3,600万元向小勒港公司支付项目开发前期费用和有关小勒港公司拥有允
8、许围垦的权益补偿费;二是世茂公司委托小勒港公司负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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