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何文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何文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ID:36932546

大小:3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4-29

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何文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_第1页
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何文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_第2页
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何文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_第3页
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何文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_第4页
资源描述:

《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何文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广州市番禺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何文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穗中法民五终字第45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市番禺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雅苑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锐标,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苏,系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谢薰娜,系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何文华。  委托代理人:梁永裕,系广东仲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志坤,系广东仲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广州市番禺区绿庭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番禺

2、区人民法院(2009)番法民三初字第18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26日,何文华与绿庭雅苑公司签订编号为穗(番)房合字NO.0511226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何文华向绿庭雅苑公司购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华路2号雍逸华庭3座3梯1102的预售商品房,该房屋用途为居住,建筑面积共199.15平方米,房屋按套出售总价款为764736元;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2005年9月26日前支付154736元,2020年9月26日前支付610000元(银行按揭),如何文华未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在9

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何文华按日向绿庭雅苑公司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90日后,绿庭雅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何文华按累计应付款的20%向绿庭雅苑公司支付违约金,何文华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绿庭雅苑公司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何文华按日向绿庭雅苑公司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绿庭雅苑公司应当在2005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何文华使用,绿庭雅苑公司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

4、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何文华使用,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绿庭雅苑公司按日向何文华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90日后,何文华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何文华解除合同的,绿庭雅苑公司应当自何文华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何文华累计已付款1%向何文华支付违约金,何文华要求继续履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绿庭雅苑公司按日向何文华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附的补充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约定:何文华应在交齐房价款且办理收楼手续后1

5、80日内,将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必要资料及费用交予绿庭雅苑公司,并委托绿庭雅苑公司统一办理申请房地产权证的手续,对此绿庭雅苑公司不再另行通知。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附的补充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约定:如因绿庭雅苑公司的责任,何文华不能在履行完本条的第一款的义务后七百三十日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从逾期之日起,绿庭雅苑公司每日按何文华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零点五向何文华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至办妥房地产权证之日止;如绿庭雅苑公司逾期一年仍未办妥房地产权证的,从逾期一年的次日起绿庭雅苑公司每日按何文华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何文华支付违约金至房地产权证办妥之日止(何文华属于银行按揭方式付款

6、的,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起算日期为何文华履行完本条的一款的义务后、按揭银行同意办理房地产权证及他项权证之日起计)。上述合同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了预售合同登记。上述合同签订后,何文华于2005年9月26日向绿庭雅苑公司支付了房款154736元(含定金30000元)。2005年10月25日,何文华与广州市番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编号为楼宇按揭合同【2005】第006313号的《楼宇按揭合同》,约定:何文华以所购买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华路2号雍逸华庭3座3梯1102的房产作抵押向广州市番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借款,广州市番城农村信用合作社向何文华提供人民币贷款610000元,其

7、中第十八条约定:待抵押房产竣工交付使用后,何文华及广州市番城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协助发展商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2005年10月31日,何文华又向绿庭雅苑公司支付了房款610000元。但绿庭雅苑公司至今未办妥涉案房地产的房地产权证,遂引起纠纷,何文华的诉讼请求为:1、撤销何文华与绿庭雅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六条关于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责任的规定;2、绿庭雅苑公司支付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违约金以764736元为基数从2007年10月31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至办证之日止);3、诉讼费由绿庭雅苑公司负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