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税收筹划》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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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主要内容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税率的筹划第一节纳税人的税收筹划1、概念: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如打高尔夫球、一次性筷子等)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流转税。2、消费税的特点:1)征税环节单一2)税率档次多3)税负差异大。【注】纳税筹划的空间比较大。一、纳税人的法律界定3、消费税税目国际上有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两种。我国实行的是特别消费税,共设立14个税目,以奢侈品作为征收对象,但不是所有的奢侈品。(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烟火(6)

2、成品油(7)汽车轮胎(8)小汽车(9)摩托车(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12)游艇(13)一次性木质筷子(14)实木地板【注】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是真正的负税人。4、纳税人的法律界定我国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主要有三类:(1)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生产环节(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扣代缴(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进口报关环节比较:消费税价内税计算公式:含税价格=不含消费税价格÷(1-消费税率)另: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增值税与营业税无交叉。。通常采用:企业合并或分设。1、合并:是为了

3、延伸生产环节,递延纳税;当下一个环节消费税率比前一个低时,可以直接减轻税负。2、分设:是为了低价转移产品,降低税负。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案例4-1】某地区有两家酒厂A和B,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适用消费税率20%。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适用10%的消费税率。企业A每年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

4、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1)因合并前,企业B资产和负债均为5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收购支出费用较小。该购并行为属于吸收合并(承担B全部债务),不用缴纳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合并分析(2)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1)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缴纳消费税=20000万元×20%+5000万千克×2×0.5=9000万元;增值税=20000万元×17%=3400万元。2)合并后:而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5、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3)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但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泡制酒,税率则为20%。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税负将会大大减轻。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A厂应纳消费税=20000×20%+5000×2×0.5=9000(万元)B厂应纳消费税=2

6、5000×20%+5000×2×0.5=10000(万元)合计应纳税款=9000+10000=190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25000×20%+5000×2×0.5=10000(万元)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9000-10000=9000(万元)第二节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定率(2)从量计征——从量定额(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应纳税额=应纳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率【注】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但增值

7、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因此这里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即:销售额=买价+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如代垫运费、包装费、补贴、违约金等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计算有以下几种:(1)生产企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是一致的。1、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2)未出售而移送他用——移送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比例税率)——从价计征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应税数量×从量定率)÷(1-消费比例税率)——复合计证(

8、3)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消费税计税依据=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增值税计税依据=加工费+消费税(4)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5)零售金银饰品、钻石、钻石饰品等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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