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师2019年春季《劳动法》离线考核-答案

东师2019年春季《劳动法》离线考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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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师范2019年春季《劳动法》离线考核-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劳动法律关系答: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2、年休假答:是指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的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3、劳动安全卫生答:称职业安全卫生,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2、休息休假答: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数、每周休息的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二、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1、现存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及构建原则

2、。答:现存原则:(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构建原则:(1)资方与劳动者间的利益平衡原则。(2)公平与效率平衡的原则。(3)纠纷处理的意思自治原则。2、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的缺陷。答:一是集体合同形式化问题严重。(1)主体错位。(2)程序简化。(3)内容空洞。二是集体合同立法滞后。(1)相关法规之间缺乏一致性。(2)立法层次低。(3)实施范围狭窄。(4)缺乏强制性规定,没有明确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中的法律责任。3、工作环境权的内容。答:(1)参与企业安全卫生改善决策权(2)充分获得信息权(3)安全卫生代表在特殊危险状况发

3、生时的处置权(4)个别劳动者拒绝危险工作权(5)接受咨询与训练权(6)安全卫生代表权。2、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措施。答:(1)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2)增强个体维权意识(3)发挥工会组织(或者其他民间组织)的功能(4)加强政府的监督和管理(5)完善工伤保险制度。3、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答:(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实践中较少);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即满足“双十“条件;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

4、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5)特殊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共30分)1、试述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存在的问题。答:1、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使得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具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突出表现为:一是实体法方面:1、由于历史原因,《劳动法》法只是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般原则,可操作性差,尤其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等特殊用人单位作出专门规定,不适应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多并且复杂的现状。2、我国的劳动法规范多为授权

5、性条款和义务性条款,缺少对于违反规定该如何追究责任的条款,即使有这样的条款,一般规定也比较原则,执行过程中也难以操作。3、《条例》只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主要是仲裁程序,缺乏规范劳动关系的实体性法规。4、我国现行调整企业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参照的有《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等,但这些法律法规对具体的仲裁程序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未加以规定或规定得粗糙、泛化,使得操作起来很难。5、有关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及时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条例》、《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中,但以上规范就劳动争议处理的各种方式在解决争议中的效力、时效的确认、协调,缺乏明确的法律

6、依据,为实践带来诸多不便。二是程序法方面:1、根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适用调解、仲裁、起诉,体现了多层次性、多渠道性的优点。但这种“调、裁、审”依次进行的争议处理程序,其弊端是明显的。时间拖得过长。这不仅无法体现法律的效率,而且很可能使矛盾双方积怨加深,特别是不利于给外商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2、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建设问题。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素质不高,不具备专门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的人才,不适应劳动争议数量急剧上升的需要,增加了案件的处理难度。3、劳动争议仲裁的实际效用问题。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

7、与实际意义上的仲裁是完全不同的,是由国家强制力确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实际上它更接近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行政决定。对于这种裁决,只要一方当事人不服,就可通过起诉的方式使裁决归于无效,实际上劳动仲裁的作用并未得以充分发挥。2、论述我国目前的集体协商机制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措施。答:缺陷:我国目前的集体协商制度并不完善,影响我国集体协商制度发展的主要有如下几个障碍:(1)立法上不完备我国现行关于集体协商制度的立法存在如下问题:首先是没有专门的关于集体协商的立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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