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896667
大小:1.52 MB
页数:90页
时间:2019-05-10
《《强制措施》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强制措施※概念辨析※1.我国强制措施之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普通公民在刑诉过程中,为保障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强行剥夺或者加以限制的方法的总称。2.我国强制措施之特征1)其主体主要为公检法。2)其对象只能为刑诉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4)其具有明确的目的性。5)其具有程序的法定性。3.我国与西方相关法例之比较我国西方具体对象仅针对人身针对人身和物是否区分羁押与实行行为不加区分;未设严格的羁押司法审查制度区分;严格审
2、查※强制措施的功能※1.保证刑诉的顺利进行2.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危害社会3.震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可以震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其不敢以身试法,起一般预防的作用。※强制措施适用原则※1.必要性原则美国:90%以上保释2.比例性原则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力度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3.司法化原则4.可救济原则设立人身保护令制度;设置中间救济制度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的因素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大小;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的人身危险性大小;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可能;4.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掌握承担以及证据收集情况。刑事强制措施刑罚行政处罚民行强制措施适用主体公安司法机关法院行政机关法院适用对象犯嫌、被告人已决犯违法者违反法庭秩序的人适用目的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惩罚、改造、预防惩罚预防、惩罚适用条件社危性或可能实施妨碍刑诉犯罪违法妨碍诉讼适用依据刑诉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等民诉法种类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警告等拘传、拘留等※拘传※1.概念术语变迁:执(秦);追摄(唐);勾追
4、(宋);勾取、勾问(明清);拘提(台湾)内涵:公检法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方法2.对象——(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诉法第64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二百一十条 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拘传到庭。3.条件1)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或者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4.拘传的程序1)审批:(承办人)申请;
5、(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院长决定;填写拘传证/拘传票。2)执行程序:应当出示拘传证/拘传票;责令其在拘传证/拘传票上签名或按指印;拘传的人员不少于2人。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拘传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完毕后应立即释放。5.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117条第
6、2、3款)(原)第92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6.拘传与传唤区别拘传传唤★对象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事人强制力强制性,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侦查手段7.拘传与留置盘查留置盘查: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核查有关人员的身份,初步查明是否存在违法或犯罪事实,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临时处置措施。其适用情形: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区别拘传留置盘查性质刑事强
7、制措施行政措施适用机关公检法司法机关公安机关适用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或犯罪嫌疑人适用情形刑诉非刑诉期限一般12小时,最长为24小时一般24小时,最长48小时▲08/28.关于法院可以决定对什么人采取拘传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该公司诉讼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高某B.抢夺案中非在押的被告人陈某C.盗窃案中非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卢某D.贿赂案中拒不出庭的证人李某※拘留※1.概念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
8、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措施。2.决定主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第80条、第163条)3.执行主体:公安机关(第163条)4.适用对象: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5.适用条件: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