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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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43.080.01T4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Testmethodsforenergyconsumptionoflight-dutyhybridelectricvehicles2010-××-××发布201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参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2005年4月29日提出的“ECER101.01修正草案的建议”中关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面的部分技术内容,并根据

2、SAEJ1711-1999和EN1986-2-2001的相关技术内容进行了丰富。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2类和N1类混合动力电动汽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

3、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T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19596确立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充电方式分类本标准中按照储能装置是否需要外接充电、车辆是否具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如表1所示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分为4类。表1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4、充电方式分类储能装置外接充电功能可外接充电(OVC)a不可外接充电(NOVC)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无有无有对应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车可外接充电、无行可外接充电、有行不可外接充电、无不可外接充电、有型驶模式手动选择驶模式手动选择行驶模式手动选行驶模式手动选功能功能择功能择功能a仅当制造厂在其生产说明书中或者以其他明确的方式推荐或要求定期进行车外充电时,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方可认为是“可外接充电”的。仅用来不定期的储能装置电量调节而非用作常规的车外能量补充,即使有车外充电能力,也不认为是“可外接充电”的车型。5.试验设备、仪器5.1所用底盘

5、测功机、排气取样系统、排气分析设备及其测试精度应符合GB18352.3-2005相关规定。5.2底盘测功机的调整按照GB18352.3-2005附录C中附件CB、附件CC、附件CD的规定进行,直到满足标准要求。5.3其他相关参数的单位、准确度及分辨率见表2表2相关测量参数的单位、准确度及分辨率参数单位准确度分辨率时间s±0.10.1距离m±0.1%1温度℃±11速度km/h±1%0.2质量kg±0.5%1电流A±0.5%0.1电压V±0.5%16.车辆状态要求6.1试验车辆需按制造厂的规范进行走合,并且在试验前的7天内建议至少行驶

6、300km.6.2车辆轮胎压力应调整到制造厂规定的压力值。6.3车辆加载应符合GB18352.3-2005的有关规定。7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及试验结.处理7.1可外接充电、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试验应分别在以下条件进行:——条件A:储能装置处于充电终止的最高荷电状态。——条件B:储能装置处于运行放电结束的最低荷电状态。7.1.1条件A7.1.1.1储能装置放电储能装置通过车辆行驶进行放电。车辆按下述要求在试验跑道或底盘测功机上行驶,直到满足放电终止条件:——车速稳定在50±2km/h,直到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发动机起

7、动;——如果不起动发动机车辆不能达到50±2km/h稳定车速,应降低到保证车辆能够稳定行驶的合适车速,并且在规定的时间/距离(检测机构和制造厂之间确定)内发动机不起动;——按照制造厂建议。发动机应在自动起动10s内停机。7.1.1.2车辆处理7.1.1.2.1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采用GB18352.3-2005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2部循环,连续运行3个循环,进行预处理。7.1.1.2.2对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采用GB18352.3-2005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1个1部和2个2部循环,进

8、行预处理。7.1.1.2.3在试验前,车辆应于20℃-30℃的温度条件下在室内放置至少6h,直到发动机的润滑油和冷却液温度与室温的差在士2℃范围内。浸车期间,按照附录A的规定,完成对储能装置的完全充电。7.1.1.3试验程序7.1.1.3.1车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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