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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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鲁国土资函〔2017〕154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济莱高铁项目前期工作筹备组:你单位《关于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济南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济莱高铁筹〔2017〕3号)、《关于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莱芜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济莱高铁筹〔2017〕4号)、《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济南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报告》(济国土资呈〔2017〕97号)和《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莱芜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报告》(莱国土资预发〔2017〕6号)均已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1-

2、部令第68号)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一、该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环渤海地区山东半岛城市群际铁路规划(2014-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4〕878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济南、莱芜及周边组团出行条件,实现沿线区域共同发展繁荣,对于推动沿线城镇化发展、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该项目为跨市项目,涉及济南和莱芜两个市,用地总规模286.6650公顷,其中:农用地222.7022公顷(耕地148.1685公顷),建设用地32.9922公顷,未利用地30.9706公顷。济南段用地规模为134.3245公顷,其中:农用地109.9

3、513公顷(耕地79.6587公顷),建设用地21.9911公顷,未利用地2.3821公顷;莱芜段用地规模为152.3405公顷,其中:农用地112.7509公顷(耕地68.5098公顷),建设用地11.0011公顷,未利用地28.5885公顷。因项目提出建设较晚,未纳入济南市历城区、章丘区和莱芜市莱城区、钢城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管理法》第26条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济南市和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分别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完善衔接说明,符合相关要求。该项目占用耕地148.1685公顷,按照有关要求,济南市和莱芜市国土资源

4、局分别组织开展了踏勘论证。通过踏勘论证,认为该项目建设方案符合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用地规模比较合理,规划修改方案切实可行。三、根据可研推荐设计方案,线路自济南东客站向东引出,上跨在建济青高铁、石济客专后于东绕城高速(京沪高速)前拐向南,沿东绕城高速西侧依次上跨工业北路、既有胶济铁路、世纪大道、经十东路后于万达地块与高速公路之间潘庄村设港沟站,同时预留规划济南至泰安铁路接轨条件;线路出港沟站后于港沟镇东侧上跨东绕城高速(主跨1-136m连续梁)、京沪高速(济莱高速)后折向东,并沿京沪高速公路南侧并行至章丘沙湾村设章丘南站;出站后线路上跨京沪高速拐向南,至大寨

5、村东侧进入莱芜市雪野镇境内,并于雪野镇东侧岭东村附近设雪野站;出站后线路穿东北岭隧道(L-3800m)经东抬头村、穿大冶水库及大冶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至莱芜张家洼镇黄崖头村附设莱芜站;出站后线路依次上跨京沪高速、孝义水库、京沪高速、瓦日铁路,经辛庄镇东北侧、乔店村、黄金蓝村后,沿莱钢大道东侧至莱芜市钢城区黄庄镇附近设本线的终点站钢城东站。正线建设长度115.954km,运营长度116.000km,新建正线桥梁58座44.976km,隧道26座46.07km,桥隧总长91.046km,桥隧比例78.5%。全-3-线设置车站6座,其中新建车站5座;在建站1个。该项目全长116公里,总用地面

6、积286.6650公顷,其中正线区间路基用地96.6993公顷,桥梁用地80.9076公顷,隧道用地11.7732公顷,站场及站后设施等用地97.2849公顷。根据各功能分区用地指标情况计算,平均每公里用地2.47公顷,用地指标符合《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232号)相关要求。四、请建设单位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并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五、同意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通过用地预审,请依法做好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的衔接。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

7、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六、本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联系人:姚继兰,电话:0531—88583550。山东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7月2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17年7月28日印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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