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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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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计算公式(中国海关律师网编辑整理发布)目录一、关税计算公式二、增值税计算公式三、消费税计算公式四、概念界定五、关税税率适用原则六、关税税率适用时间七、关于汇率适用八、政策法规依据一、关税计算公式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海关征收关税、滞纳金等,按人民币计征。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关税税额复合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货物数量×从量关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从价关税税率对配额外进口的
2、一定数量棉花,适用滑准税形式暂定关税,具体方式为:1.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公斤时,按0.570元/公斤计征从量税;2.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公斤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式计算;Ri=8.686/Pi+2.526%×Pi-1对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其中:Ri为暂定关税税率,当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Ri取值40%;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公斤。二、增值税计算公式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计算公式: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
3、税税额)×增值税税率三、消费税计算公式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1.从价征收的消费税公式:消费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2.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消费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3.同时实行从价、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公式:消费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消费税率+(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从价消费税率四、概念界定根所中国法律,海关征收的进出口税包括在进出口环节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反倾销税、船舶吨税等税费。1、关
4、税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由海关征收的一种国家税收。进口关税税种代码为“A”;出口关税税种代码为“C”;行李物品税种代码为“W”;邮递物品税种代码为“X”。2、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格为课税额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申报进口的货物征收增值税。进环节增值税代码为“L”。3、消费税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申
5、报进口的货物征收消费税。进消费税代码为“Y”。4、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5、成交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二章第三节的规定调整后的
6、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销售时,卖方为出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五、关税税率适用原则1、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货物,适用协定税率。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
7、者地区的进货物,适用特惠税率。原产于以上所列以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货物,适用普通税率。2、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出税率的出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3、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货物,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的适用按照上述1、2点的规定执行。4、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货物采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其税率的
8、适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5、任何国家或者地区违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或者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及相关协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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