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受贿犯》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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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类型的受贿犯罪省院反贪局王会丽一、受贿犯罪的不同类型一般受贿经济受贿斡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和他人实施的共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单位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二、各种受贿犯罪的法律规定 查证要点 案例解析(一)一般受贿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刑法第163条第3款: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刑法第184条第2款: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一般受贿的查证要点1、关于主体要件: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四种情况本质是“从事公务”受贿罪的主体要

2、件(1)“公务”与“劳务”之分(2)“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干部”之分(3)公司改制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公务”与“劳务”之分“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那些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如售货员、售票员等所从事的工作,一般不认为是公务。”----《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11广东广电集团广州供电分公司配电营业部夏某受贿案广东

3、省广电集团广州供电分公司黄埔配电营业部系国有全资企业,夏某任黄埔配电部电费班抄核收工。广州经济开发区水口水库是该配电部的用电客户,夏某在负责对水口水库电表抄表、回收、追收电费等工作期间,发现该水库主任钱某以倒拨电表方式窃电后,多次收受钱某所送的好处费共计67万余元,并包庇其窃电行为。夏某的行为如何定性?2005年11月,广州市黄埔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夏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夏某上诉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认定夏某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北京送变电公司物业管

4、理公司张某受贿案北京送变电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张某任该公司下属物业管理公司水暖工区主任兼锅炉班班长,于2001年至2006年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个体煤商王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7万元。张某行为如何定性?2006年11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张某上诉后,北京市一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干部”之分“国家干部”属于社会学概念,强调组织关系和身份归属“国家工作人员”属于法律概念,强调职权性质,即“从事公务”几种特殊情况国有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国家投资

5、的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师国有单位组织招投标、采购时成立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中的专家成员公司股权变动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无论行为人先前是何种身份,只要其职权来源于国有公司委派,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委派的形式包括任命、聘用等多种形式。一般受贿客观要件的查证要点同时具备以下三方面因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利实施与否、利益是否实现、利益是否正当均不影响犯罪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与“非法收受财物”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原工作人员姚某、成某受贿案案件

6、背景:茂名石化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广东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化实华公司”)是茂名石化公司持股17.8%、茂名石化公司所属职工互助会持股46.97%的上市公司。姚某,系茂名石化公司任命的茂化实华公司总经理,并兼任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副理事长。成某,系茂名石化公司聘用的茂化实业公司副总会计师。简要案情2000年,因政策变化,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拟转让所持茂化实华公司股权,北京泰岳公司有意收购,该公司董事长刘某找到姚某、成某请求帮助该公司实现收购,并承诺给予好处。2002年9月,为规范劳动关

7、系,茂名石化公司于分别与姚某、成某解除劳动合同。2002年11月,姚某代表茂化实华公司职工互助会两次与刘某签约,帮助其完成股权收购。作为回报,刘军于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共送给姚某、成某共计1500万元好处费。辩方观点第一,姚某与泰岳公司商议股权转让事项时,履行的是茂名石化职工互助会这一社团法人副理事长的职责,不属于“从事公务”;第二,成某任茂化实华公司副总会计师这一职务来源于“聘用”而非“委派”,其职责不属于“从事公务”;第三,姚某在与茂名石化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即完全丧失国家工作人员

8、身份,继续与泰岳签约股权收购协议的行为,不属于“从事公务”。第四,姚某、成某在签约之后收受泰岳公司1500万元时,已经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贿。判决情况石家庄市中院判决认定,姚某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上诉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二)经济受贿经济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刑法385条第2款经济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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