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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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绵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称改革工作绵职改办〔2006〕45号绵阳市委宣传部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06年度高级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市县委宣传部、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为做好我市企事业单位高级政工师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高级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副书记;人事教育、组织、宣传、党办、纪检(监察)、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女工)等岗位上的专职人员;1精神文明、武装保卫、计划生育

2、、信访、老干部、调解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设专职党务干部的单位中,主管思想政治工作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干部,经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和相关职改部门认定后,可以申报评审。二、申报条件(一)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申报评审高级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应符合绵职改〔2004〕3号、绵职改〔2003〕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企业政工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按川企政职〔2006〕3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申报;(三)继续教育达到《四

3、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人每年累计不少80学时要求;(四)高级政工师理论考试合格。三、报送程序(一)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填写全省统一印制的《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二)申报人将本人的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或经办部门;(三)单位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任现职时间、培训考试、年度考核、任职以来的主要业绩等情况进行公示,将公示结果填入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四)单位人事部门(经办部门)对申报人员所报材料的真2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后,撰写单位考核推荐材料(800字)并

4、在《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党委印章后送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党委印章;(五)区市县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送县职改办审查后开出送评通知单,将评审材料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核。市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将评审材料直接报市职改办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报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各类企业申报人员材料直接报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四、报送时间评审材料报送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五、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8月1日至9月10日,到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办理,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1

5、4日(星期六)下午2:30-5: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六、其他事项(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填写,保证材料真实、可靠、无误;(二)依据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高级评审费每人次320元;(三)市职改办联系电话:2262910,联系人:秦道德,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联系电话:2222482,联系人:王崇江。3附件:1、《关于2006年度全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关于在事业单位开展政工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二○○六年

6、七月十三日主题词:职称资格评审通知绵阳市职改办2006年7月13日印发4附件一四川省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人员文件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川企政职(2006)34号关于2006年度全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委宣传部,各市、州政工职评办公室,省级有关厅局,各政工职评中级委员会:为认真做好今年我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实行待遇脱钩的其它性质的

7、事业单位以及省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试点的行业和地区的事业单位。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对象包括上面所列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副书记及在宣传、组织、党办、5纪检(监察)、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女工)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在精神文明、人事管理、职工教育、武装保卫、计生、信访、老干部服务、调解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以上参评对象包括实行聘任制的政工人员。不设专职党务干部的单位中主管思想政治工作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干部,经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和相关政工职评部

8、门认定后,可以参评。书记、厂长一人兼而未评定其他专业职务者,可以参加评定。在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申报政工专业职务。所受处分撤销后,所在单位可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本人的态度及工作表现,决定其可否参加评定。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离开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参加评定。退休后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可以参加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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