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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3
《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操作指南设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实用标准1.1制定目的 本操作指引由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业务三部张佃军起草。其目的系为律师办理建筑施工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业务操作方面的借鉴、经验,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仅供律师在办理建筑施工事故案件时作参考之用。 1.2基本原则和要求 律师在办理建筑施工事故纠纷案件中,要始终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忠实守信的原则。律师办理建筑施工事故损害赔偿业务,应当坚持对委托人忠诚不二。信守只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不受任何单位及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勤勉尽责的原则。律师办理建筑施工事故案件,应根据其特点,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完成各项具体的法律服务。 第三、律师在委
2、托权限内依约履行职责,应严格执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1.3业务适用范围 本操作指引主要适用于律师办理建筑施工损害损害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第二章法律依据 2.1提供法律服务的依据:文案大全实用标准 为维护建筑施工事故案件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提高律师办理该项业务的法律服务水平,依据《民法通则》、《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司法解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制定本操作指引,以
3、供律师参考。 第三章受偿主体 3.1在建筑施工案件中的受害人系受偿主体。分几种情况: 如受害人已死亡,那么受偿主体为受害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或近亲属。 如受害人未死亡,且伤残为四级之上司法实践中有被抚养人生活费,此时,应当将被抚养人列为原告。如伤残等级四级之下,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此时也应当将被抚养人列为原告主体。 除此之外,受偿主体为受害人本人。 第四章赔偿主体 4.1文案大全实用标准现实生活中,工程建设存在着许多违法的承包、分包合同关系和其他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使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往往出现多个责任主体,需要依法确认,以维护正常的建
4、筑施工市场秩序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实践中出现多个赔偿责任主体的情形,可按下列情形确认。 4.1.1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以及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方违反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导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单位或个人和发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发包单位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发包单位为共同被告。 4.1.2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或合法分包的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
5、分包或再分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包方和总承包方、再分包方和分包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总承包方或分包方为共同被告. 4.1.3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接受转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包方和承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承包单位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承包单位为共同被告。 4.1.4文案大全实用标准建筑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
6、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导致接受转让方、接受出借方或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让方和转让方、接受出借方和出借方、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和允许借用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和诉讼程序时,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列为共同被告。 第五章、责任承担及依据 5.1确定建筑施工事故的责任承担,须明确雇佣关系、承揽关系以及建筑施工合同关系的有关法律问题。 5.1.1雇员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人身司解9)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
7、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5.1.2承揽人造成第三人或自身损害的责任承担:(人身司解10)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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