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26日修改稿)

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26日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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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积极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促进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云发〔2004〕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云发〔2009〕20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是在云南省范围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林业产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条件,并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第三条申报或已获

2、准为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云南省林业厅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负责。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行竞争淘汰机制,每两年年检一次,进行动态管理。认定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申报工作应当坚持企业自愿,逐级上报的原则,并发挥产业协会和专家的作用。—6—第五条各州(市)应当开展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未开展认定工作的,应尽快开展。第六条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较高的管

3、理水平;(二)依托森林资源,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加工的企业;(三)申报企业原则上是州(市)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四)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质量稳定,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所开发和生产的主营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能有力地促进和带动相关新产业的形成。第七条申报企业除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外,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企业发展潜力较大,并能辐射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的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报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一)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二)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年

4、实现利润100万元以上(含已减免税金);(三)直接从事或辐射带动速生用材林种植50000亩以上或特色经济林种植10000亩以上的企业;—6—(四)能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成长性较好,年销售(营业)预期收入1000万元以上,销售(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经营的主导产品具有特色,并能迅速做大做强的企业;(五)主营产品外向度高,外贸流通企业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外贸自营出口加工企业年出口150万美元以上;(六)林产品专业市场流通企业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七)省、州(市)政府招商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业主单位。第八条申报程序:(一)企业自愿向所在

5、地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申报的申请,经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二)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于每年4月30日以前正式行文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三)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聘请行业内的技术或管理专家组成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评价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30日以内审核各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有关资料,负责对各州(市)推荐的龙头企业进行遴选、考察、评估,提出评估—6—推荐意见报省林业行

6、政主管部门审定。第九条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应当如实填报《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第十条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一)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规模、发展目标、生产经营状况、效益情况及产品市场前景、原料来源、原料基地建设情况、原料利用情况、带动农民(林区职工)增收情况、节能减排措施等;(二)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审核意见的企业前三年度财务报表;(三)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四)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带动能力及其与农民利益联结关系的说明;(五)加盖公章的企业营

7、业执照、产品质量认证获奖、自主知识产权等证件复印件;(六)省、州(市)招商引资重大林业项目的相关资料;(七)种植项目提供相关的林权证及林地使用权等复印件。第十一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并公示无异议的龙头企业,颁发证书及匾牌。—6—第十二条对经认定的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扶持政策优先给予扶持,并列入向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推荐的林(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后备名单。第十三条省级龙头企业实行年报及两年年检评价的动态管理制度。从2010年开始,龙头企业于每两年的4月30日以前填报《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年检申报表》(一式五份),连同

8、龙头企业证书原件上报所属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县(市、区)、州(市)逐级审核后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还须提供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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