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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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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综述11.1项目建设目的11.2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及测区概况11.2.1建设内容11.2.2建设范围11.2.3测区概况11.3作业依据21.3.1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21.3.2技术标准21.3.3参考标准3第二章技术路线及标准约定32.1技术路线32.2标准约定62.2.1坐标系统62.2.2地籍图规格62.2.3计量单位62.2.4注记精度要求72.2.5地籍编码规则72.2.6属性代码标准82.2.7数据库要素分类、代码、几何类型、分层与属性表名122.2.8地籍数据库要素属性结构122.2.9注记要素字体、字号规定12
2、2.2.10图廓整饰规定12第三章技术要求123.1地籍调查123.1.1调查目的123.1.2调查单元133.1.3地籍调查作业流程133.1.4一般原则及准备工作143.1.5制作调查工作底图153.1.6地籍预编号与宗地用途分类153.1.7界址调查153.1.8权属调查17433.1.9宗地草图绘制与要求233.1.10块地233.1.11调查资料整理归档243.2地籍测量253.2.1地籍平面控制测量253.2.2地籍细部测量263.3内业数据编辑入库313.3.1空间图形数据的编辑313.3.2属性数据的编辑353.3.3入库
3、前数据质量检查363.3.4数据入库373.4宗地图编绘383.4.1宗地图的内容383.4.2编绘宗地图的基本要求383.5图件整理和汇总统计393.5.1图件整理393.5.2汇总统计393.5.3数据的检查与输出成果39第四章成果提交及验收394.1成果提交内容404.1.1技术文件404.1.2基本控制测量成果404.1.3权属调查资料404.1.4图形资料414.1.5图表资料414.1.6入库数据414.2成果检查与验收414.2.1验收内容414.2.2检查与验收方式4143第一章综述1.1项目建设目的为满足清水县城市发展规
4、划与城市地籍管理的自动化、数字化,充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与资产,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好地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由清水县国土资源局与甘肃省地矿局测绘勘查院签订了“清水县城区地籍测量及数据库建设”合同。1.2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及测区概况1.2.1建设内容本次城镇地籍测绘及数据库建库内容主要包括整个项目区内约7.0平方公里的初始地籍权属调查、1:500地籍图全野外数字化测绘和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1.2.2建设范围本次地籍测绘、地籍权属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建库范围以县城建成区(永清镇)为中心,东至南道河一线;
5、南至沙鱼沟、三里铺、李家塬一线;西至石油公司加油站;北至牛头河北侧山根到李家崖村范围内所有的居民点;具体以县国土局在1:1万地形图上划定范围为准。1.2.3测区概况1.2.3.1测区地理环境概况清水县位于甘肃省东部,属天水市管辖,位于天水市北部。县城位于牛头河与樊河交汇之处。测区内居民以汉族为主,有少量回族。桐(林湾)温(泉)公路自西向东从建成区穿越而过,县内交通以公路为主,有多条县乡公路通往各乡镇及邻县。测区地形围U型谷地,地势东高西低、南北两山隔河(牛头河)相望。牛头河谷地宽度在1000米左右,平均海拔1360米,东西长约5公里。43
6、地理位置为东经106°06′~106°09′18″,北纬34°44′30″~34°46′之间。1.2.3.2测区已有资料情况本次建库范围区内,已有资料具体情况如下:(1).控制资料:测区内有1999年甘肃省测绘工程院为完成清水县1:1000地形测量而做的E级GPS点和一、二级导线点成果,目前只有部分E级GPS点标石保存完好,坐标系统为“2000清水县城建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05°,投影面高程为584米)”;有2006年11月由甘肃省测绘工程院为“清水县城区坐标系统改造项目”所做的6个D级、21个E级GPS点,有1980年西安坐标系、19
7、54年北京坐标系和2000清水县城区坐标系统三套成果,其中2000清水县城区坐标系统与2000清水县城建坐标系的投影参数是一致的。(2).地形资料:测区内有1978年由总参测绘局出版的1:5万地形图、2000年由省测绘工程院编绘的1:2000地形图和1:1000分幅地形图。上述图件均可用于指导生产,作为工作底图。1.3作业依据1.3.1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土地登记规则》(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
8、);(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6).《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1.3.2技术标准(1)《城镇地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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