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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中国仲裁监督机制及其完善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2003年第2期(总第50期)论中国仲裁监督机制及其完善宋连斌内容提要:中国仲裁有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等三种形式,以司法监督为重心.本文通过比较两大法系有关法院监督仲裁的范围,分析了中国法律界关于中国仲裁监督机制的不同观点以及全面监督论与程序监督论.对于中国仲裁监督机制的改进,本文并不侧重于构建各种具体规则,而主张确立支持仲裁的观念,在仲裁的司法监督上强调严肃执法,确立仲裁员道德规范及审慎确定司法监督的范围.关键词:仲裁仲裁监督法院干预仲裁员Abstra
2、ct:InternalSupervision,IndustrialSupervisionandJudicialSupervisionarethreekindsofsupervisionoverarbi—trationinChina,andthelatterisgenerallyemphasized."Ibisarticle,onthebasisofc0棚IriIlgthescopeoftheJudicialSu-pervisionoverarbitrationinthetwomainlegalsystems,g
3、ivescommentsonthedifferentviewpointsoftheSupervisionoverAddtrationinChinaandthedoctrinesofTotalSupervisonandPrucedundSupervision.Inon:lettoimprovethe臼Ilgsys-tern,thepaperraisesthatideaofsIp【咄arbitrationshouldbeestablished,theCourtsshouldstrictlyobeythelawwhe
4、ninterveninginarbitration,andtheethicsofarbitratorsandthescopeofjudiclalinterventioninarbitrationshouldbecarefullyestabl/sbed.Keywords:Arbitration,SupervisionoverArbitration,JudicialIntervenfion,Arbitrator以1994年《仲裁法》为中心,中国已初步确立了仲裁监督体系.由于司法的特性,法院在仲裁监督中起着最终决定的
5、作用.所以,一般谈及仲裁的监督,多指仲裁的司法监督.在仲裁与司法的关系中,这也是最引人瞩目的问题.本文拟以仲裁的司法监督为中心,运用比较的方法,分析中国仲裁监督机制的利弊,展望改进之可能.一,中国仲裁的监督形式在中国,仲裁监督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①(一)内部监督.所谓内部监督,指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员和仲裁程序的监督.比如,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情节严重的,或者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6、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②另外,当事人就已经撤诉的案件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③仲裁庭要求延长各种时限,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④或者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⑤仲裁庭应当在签署裁决书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仲裁委员会,在不影响仲裁庭独立裁决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就裁决书的形式问题提请仲裁庭注意.⑥除了仲裁员的聘任与日常管理,内部监督大多数发生在仲裁程序开始后至裁决作出前,对仲裁进程直接发生影响,具有程序性,快捷性和预防性等特点.(二)行业监督.所谓行业监督,指中国仲裁协会对其会员实施的监督.中国仲裁
7、协会是各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行监督.同时,中国仲裁协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行使此项职能亦可能涉及仲裁的内部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邮编:430072.①参阅黄进,宋连斌,徐前权:'仲裁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O02年修订版,第212—214页.②见1994年中国'仲裁法>第36,38,54条.③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ooo年l0月1日起施行文本)第44条.④见'仲裁委
8、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示范文本>第4l条.⑤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o年l0月1日起施行文本)第52,73,83条.⑥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ooo年l0月1日起施行文本)第56条.107法制与社会发展监督和行业监督.④行业监督有间接性的特点.中国仲裁协会对各仲裁委员会的监督是一种行业自律行为,而且,这种监督并不直接干预具体的仲裁行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