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浅议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ID:36467860

大小:4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5-10

浅议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_第1页
浅议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_第2页
浅议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_第3页
浅议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_第4页
浅议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议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浅议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作者简介:虞敏华,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史瑞,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120-03  证明是诉讼的中枢,不仅集中、动态地体现于审判过程中,并直接影响着诉讼结果,而案件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是案件证明制度的主要内容。本次刑诉法修正案对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但是如何正确理解并运用仍是理论研究和公诉实务的难点,在此,笔者陈抒管见,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一、公诉案件证明制度的构建原理  以国家强制力对犯罪的惩罚

2、,来代替同态复仇,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大标志,刑事诉讼活动也应运而生。随着启蒙思想运动的兴起,自贝卡里亚以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者都在倡导一种以无罪推定为基础的刑罚哲学,这一哲学发生作用的前提就是在法庭上存在立场直接对立的控辩双方,其中,控方要追求刑事追诉的效果,需要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以说服法院定罪判刑作为自己的诉讼目标;被告人及辩护人则将推翻或削弱控方的证明作为本方的诉讼目标。在刑事公诉案件中,由国家来充当控方,而检察机关就是追诉职责的具体承担者。被告人面对检察机关的强力追诉活动,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不可能像在民事诉讼中那样与起诉方进行势均力敌的

3、对抗。检察机关在侦查机关的配合下,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收集证据,甚至可以对被追诉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迫使其作出不利于自己的供述。辩护律师的证据获取能力也难以和检察机关相比,而被告人很多情况下都已经失去人身自由,无法进行必要的诉讼防御,在这样背景下,如何实现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如何避免追诉权的不当行使对个人造成侵害,成为了现代刑事诉讼的两个难题。毕业论文  现代刑事公诉案件证明制度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两个难题:一是建立无罪推定原则,为刑事被告人构建起一个坚固的法律屏障。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任何人在法院作出有罪裁判之前,都是法律上的无罪之人。而

4、按照无罪推定的逻辑,法律既然对被告人作出了无罪的推定,那么被告人也就免除了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除非公诉方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否则无罪推定就无法被推翻,无罪的推定也就变成了无罪的判断。在实行无罪推定的前提下,公诉方只有将其起诉主张证明到很高的程度,才能推翻无罪推定,如果公诉方达不到这一证明标准,则法院只能做出无罪判决。据此,无罪推定原则确立了现代刑事诉讼证明制度的灵魂:公诉方承担证明有罪的责任,公诉方证明有罪的证明标准要求很高。而具体到此次刑事诉讼修正案中则表述为: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

5、除合理怀疑,也就是本文所研究的犯罪情节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两项内容。二是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国家追诉权予以限制。在审前程序中,刑事追诉机关为了获取犯罪证据和成功起诉,通常会采取各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这些侦查行为往往侵害到个人的隐私、尊严、自由等,如果不加以限制,则侦查权的不当行使就会侵害到个人的权利,甚至最终演变为侵害公共的利益,使得司法沦为纯粹的暴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出现,对侦查行为进行了适当的限制。具体到此次刑事诉讼修正案中则表述为: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6、,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这也就是本文所研究的程序情节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两项内容。开题报告/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二、犯罪情节的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  刑事公诉案件的证明对象分为犯罪情节与程序情节两大类,其中,犯罪情节是指对案件定罪量刑有意义的情节,而非案件所有的情节都需要

7、证明,犯罪情节又分为犯罪构成情节与量刑情节;程序情节主要是证明证据合法性的情节,解决的是证据的证据能力问题,证据能力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法律资格,在证据合法性的问题解决后,才能涉及到证明能力(又叫证明价值)问题,证明能力是指证明案件事实的程度。根据证明对象的不同,会出现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  (一)犯罪构成情节的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  本次刑诉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笔者认为这就是对犯罪构成情节举证责任分配的概括描述。当然,这与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理是类似的:在无罪推定的原则的大前提下,

8、检察机关要实现自己的诉讼目标,要主张被告人有罪,自然就要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笔者认为对该规定的理解不能仅限于此,还要从深度和广度上加以理解:(1)检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