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程序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适用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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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注解决贵州建筑房地产法律疑问官网:http://www.gzywls.com/企业破产程序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适用问题探究———郑应江杨洁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10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已增至686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数量大到可供2亿人口居住,且这一统计数据只包括竣工后、未售出的现房,大量已建设未竣工、以及还未开工的潜在库存并未计算在内。房开商卖不出去房,房地产市场供大于求,必然影响开发企业的经营效益。目前,很多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商不堪重负,濒临破产。开发商破产必然波及建设工程的承包方。一般建设工程价款数额巨大,一旦开发

2、商出现债务危机,承包人将面临巨大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相关法律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相关规定中,规定了承包人对建筑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多个债权人向开发商主张债权,开发商无力偿还时,承包人建筑工程可以优先受偿。因此,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寒冬时节,许多中小房开企业将退出市场,探讨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在企业破产中适用及如何适用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一、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是否适用。这个问题,相关文件中建筑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随时拨打右侧热线电话或进入官网进行咨询!一苇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3、6专注解决贵州建筑房地产法律疑问官网:http://www.gzywls.com/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理论界,对此也有正反两种观点,但多数还是支持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在破产程序中也适用。我们持肯定观点,因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的本意是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而建设工程款是债权,承包人是债权人,如果破产程序不触及建设工程款这一债权,令建设工程款不进入破产程序就得以清偿或是在破产程序后才得以清偿,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不符合公平受偿的立法精神。因此,从主流观点和实践看,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应当适用。二、

4、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受偿顺序。进入破产后,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受偿顺序靠前的债权比靠后的债权先得以清偿,债权的实现更有保障,因此债权人对此均高度重视。在破产程序中,建设工程款的受偿顺序该排第几呢?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

5、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根据相关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依据相关规定的破产清偿先后顺序为: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普通债权,未提及建设工程款。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及其他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即规定的受偿顺序为:消费者、建设工程款、抵押权、其他债权,抵押权是担保权。因此

6、,结合相关建筑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随时拨打右侧热线电话或进入官网进行咨询!一苇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6专注解决贵州建筑房地产法律疑问官网:http://www.gzywls.com/规定,可推论出:对负有建设工程款债务的企业,在破产程序中,破产清偿先后顺序为:交付了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建设工程款、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普通债权。特别强调的是,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限于承包人自己修建的工程,不能适用于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三、消费者的权利优先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但是不应把所有购房人认定为

7、消费者。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即如果该建筑工程涉及的商品房已经被消费者购买了,并且支付了大部分或者全部款项,此时,相对于消费者来说,承包人就对此部分商品房没有了优先受偿权,消费者的权利就优先于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是基于民生问题考虑的,商品房是人民群众家庭的生活资料,许多家庭用一生的积蓄购买。但是,不应将所有购房人认定为消费者,我们正在代理的一起施工合同案件中,为避免工程烂尾,当地政府出面协调,由一个国有企业购买房开商的数百套住房,以解决后

8、继工程施工的资金来源。由于相关规定未对消费者进行定义,我们认为在商品房权利的优先受偿问题上,消费者应当是为个人及家庭生活所需购买房屋的自然人,不应包括以经营为目的的法人,法人因经营所需购买商品房,其权利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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