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项目经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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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经济评价7.1评价依据和方法7.1.1概述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有关经济政策和本项目在区域路网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对道路交通量预测和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分析的基础上,对本项目进行经济合理性的分析论证,计算经济分析指标,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7.1.2评价依据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2006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以下简称《方法与参数》);2、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02年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办法的通知》;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2010年发布的《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5、评价采用的速度流量模型及有关修正模型取自中、澳研究项目《公路投资优化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方法改进》的成果;6、交通量采用交通量分析及预测中的结果;7、工程投资依据本项目投资估算中的数据。7.1.3评价方法1、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遵循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对应一致的原则。经济费用效益分析只计算项目直接效益和直接费用,同时对项目外部效果进行定性分析和描述。财务分析除计算项目的直接收益和直接费用外,还应计算与项目有关联的服

3、务、开发等经营性设施发生的间接收益和间接费用。2、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费用效益分析采用“有项目”与“无项目”对比的方法。3、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采用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的原则。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的运营期按20年计算。财务分析的运营期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确定。4、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使用影子价格,财务分析使用财务价格。5、考虑到公路建设项目的公益性,将公路项目的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结果作为项目决策的主要判定标准;财务分析结论作为辅助判定标准,并为项目的投资方案设

4、计等提供必要的指导。7.2评价方案设定7.3经济费用效益分析7.3.1参数选择与确定1、社会折现率社会折现率在项目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中作为计算经济净现值等指标时的折现率,并作为衡量经济内部收益率的基准值,是项目经济可行性的判定依据。根据《方法与参数》的相关规定,社会折现率取8%。2、贸易费用率(SMCR)贸易费用是指各商贸部门花费在生产资料流通过程中以影子价格计算的费用(长途运输费用除外)。贸易费用率(SMCR)是贸易费用相对货物影子价格的综合比率,取6%。3、影子汇率(SER)影子汇率系指用于对外贸货物和服务进行经济费用效益

5、分析的外币的经济价格,应能正确反映外汇的经济价值,应按下式计算:SER=OER×CF式中:OER——国家外汇牌价CF——影子汇率换算系数,根据《方法与参数》取1.08。本项目OER取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前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按1美元=6.6元人民币。影子汇率1美元=1.08×6.6元人民币。4、影子工资(SWR)影子工资是项目因使用劳动力所付的工资,是项目实施所付出的代价。劳动力的影子工资等于劳动力机会成本与因劳动力转移而引起的新增资源消耗之和。影子工资可通过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得到,可按下式计算:SWR=MWR×CF2式中:M

6、WR—财务评价中的工资CF2—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影子工资系数与地方劳动力的状况、结构及就业水平有关,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影子工资的换算系数取0.8.。5、旅客单位时间价值旅客单位时间价值以项目直接影响区人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为基础进行计算。通常取旅客节约时间的利用系数为50%,按照佛山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9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000美元。本项目所采用的值以2009年为基数,每年以8%递增。6、项目计算期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本项目计划2011年开工,2012年建成通车,建设年限为2年,运营期按20年。本项

7、目的计算期为22年,评价基年为建设当年,即2011年。7、残值残值取工程建设费用的50%,以负值计入经济费用。7.3.2经济费用调整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费用效益分析采用影子价格进行计算,需要将建设投资、运营管理费用、车辆营运成本等调整为影子价格。1、建设投资调整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留费用。建设投资调整主要包括:(1)剔除属于国民经济内部“转移支付”的税金、补贴、国内借款利息。(2)对主要材料、劳动力、土地等投入物的价格进行调整。其中钢材、木材、水泥、沥青等建筑材料属于一般投入物,

8、劳动力、土地属于特殊投入物。在公路建设项目中,通常将钢材、木材、沥青作为可外贸货物,以口岸价格为基础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影子价格=到岸价(CIF)×影子汇率+进口费用进口费用是指货物进口环节在国内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装卸、运输保险等各种费用支出即物流环节的各种损失、损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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