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294910
大小:2.80 M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5-08
《宋才发wto规则与中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宋才发:WTO规则与中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WTO规则与中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宋才发*作者简介宋才发(1953—),男,湖北武穴人,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科研处处长兼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法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从事法学研究。本课题为国家“211”工程“十五”建设重点项目,教重办[2002]第2号;国家民委2002年重点项目,民委发[2002]127号。(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81)摘要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
2、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TRIPS协定对保护商业秘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国际社会已高度重视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我国初步形成了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体系。必须高度重视商业秘密流失的严重性,从制度建设上防范和杜绝商业秘密流失,切实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关键词WTO规则;TRIPS协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使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问题,成为当前在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越来越多。有的单位和个人为了牟取经济利益,实施非法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和非法使用
3、他人商业秘密;有的出于嫉妒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的动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或者非法披露其商业秘密,使商业秘密权利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所以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通过开放市场,把握技术进步的主流方向并从外贸与外商投资的“技术外溢”中获益;另一方面又要防范来自国内外的冲击,从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维护国家经济主权的有效行使,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有序与安全。一商业秘密是一个具有特定科学内涵的概念。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或者经营上的信息,它由其特定的持有人以信息管理的方式保持其机密性。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源远流长,据考证可以追溯到远古的罗马时代。早先的商
4、业秘密是以“祖传秘方”、“家传绝技”等方式存在的;现代的商业秘密是作为专利制度的补充而出现的一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是一种特定的信息,关键就在于其秘密性。由于它不需要政府行政机关的审批,因此不存在审批或者公开资料,只要能够保密则可以长期拥有该秘密。譬如,可口可乐的配方就属于此类。商业秘密的长期保密性,突破了传统的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和专利的时间性限制。一旦失窃,这种“商业秘密”就不成其为秘密,而成为公知的信息。不同的国家对商业秘密内涵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譬如,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给商业秘密的界定就是:特定的信息,包括配方、模式、编辑产品、程序、设计、方法、技术或者工艺等。日本法
5、学界认为,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化学合成物、制造方法、物质的处理、储藏方法以及在推销方法方面,具有秘密性或者专用性的发明、发展式构思,它能够使其所有人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必须指出,《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所称的“商业秘密”,仅指作为秘密而管理的方法、销售方法及其他对经营活动有用的且未公开的技术上的情报。我国法律最先使用商业秘密的概念,是1991年4月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第66条规定:“10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1](P2074)我国法律最先确立商业秘密法律定义的是1993年9月
6、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10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P576)信息是一种无形的资源,它本身对企业可分为有效信息和无效信息。其“有效信息”就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且是企业价值的载体和核心的无形资产。作为无形资产的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凡被公众知悉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电视、网络)能获取的信息,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2)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倘若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7、济利益,权利人无须依法保护它,使用者也不会被视为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因此,凡认定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必定是以掠夺他人的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侵权行为。(3)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由于是无形资产,它一旦被泄露或者被窃取,必将给权利人带来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所以,权利人通常都对自己被认定的商业秘密采取极为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我国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基本界定。商业秘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秘密又称之为工商秘密,通常包括狭义的商业秘密(trade—secret)和技术秘密(know—how),后者又称为专有技术。国外有的学者甚至认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