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279056
大小:130.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5-08
《东吴大学97学年度第1次校务会议纪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東吳大學97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98年1月6日核定,經97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時間:97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30至4:00地點:外雙校區綜合大樓地下樓一樓國際會議廳出席人員:詳簽到表。主席:黃校長鎮台記錄:黃明雪編纂壹、宣布開會:本次與會代表共計137人,其中具有雙重代表身份2人﹝研究事務長及商學院院長、教學資源中心及師資培育中心主任﹞。故應到人數135人,已到72人,超過半數,宣布開會。貳、確定議程:本次會議議程調整如下:一、原第九案提前至第三案討論,第三案以下依序調整。二
2、、原第十案與第二案併案討論。參、宣讀上次會議紀錄:紀錄確認肆、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准予備查次別96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會議日期:97.05.28案序案由提案決議執行情形附記1請審議本校97學年度預算案。提案:馬代理校長君梅通過依決議執行2增修訂「東吳大學學則」及「東吳大學進修班學則」部份條文。提案:趙教務長維良照案通過。依決議執行伍、主席報告俾使每位代表均能充分表達意見,以及本次會議順利進行,希望每人發言以5分鐘為限。陸、各單位暨委員會報告事項請參閱祕書室網頁口頭補充報告體育室1.今年舉辦登山健行、新
3、生杯比賽、教職員桌球賽等活動,下學期校運賽事,呼籲同仁、學生能踴躍報名參加。2.2008超級馬拉松活動剛落幕,登上自由時報頭版頭條,對教育成效、同學參與,以及本校形象,都有很大幫助,並感謝所有長官的蒞臨。97學年度第1次(97.12.17)校務會議紀錄-11-柒、提案討論第一案案由:請討論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校務會議決議所研議關於本校專任教師經常性參加電視及廣播電台節目之規範。提案: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趙召集人維良說明:一、依校務會議97年4月30日會議之決議辦理。二、97年4月30日校務會議曾討論是否訂定本
4、校專任教師經常性參加電視及廣播電台節目之規範,經討論後決議將該案「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研議結果再送校務會議討論。」三、經校教師評審委員會97年5月21日及6月18日兩次會議討論後,已做成以下二點建議送請校務會議討論:(一)專任教師應履行教師聘約之各項約定。(二)專任教師未有違反聘約之情事者,其利用課餘時間之校外活動,應由各學系自行訂定自律原則送人事室備查,學校無須另訂規範。決議:第一點建議之文字不更動。第二點建議之文字,修改為「專任教師利用課餘時間之校外活動,得由各學系自行訂定自律原則送人事室備查」
5、。修正後之規範內容如下:一、專任教師應履行教師聘約之各項約定。二、專任教師利用課餘時間之校外活動,得由各學系自行訂定自律原則送人事室備查。第二案案由:請訂定專任教師免接受評鑑之具體規範。提案: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趙召集人維良說明:一、本校教師評鑑辦法第三條規定「專任教師每五年應接受評鑑,學系得另訂免評鑑之規定。」同法第六條規定「各學系應依本辦法及『教學評鑑作業要點』並參考本校教師評審辦法,訂定該系之教師評鑑辦法,明訂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項目之評鑑標準,經系務會議通過,並報經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及校教師評審委
6、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二、查校教評會於97年10月1日審議各學系報送之教師評鑑辦法時,由於各學系自行訂定之免評鑑規定寬鬆不一,校教評委員在母法缺少具體規範之情形下,無法核備各學系自訂之免評鑑規定。經校教評委員充分討論後,決議由校教評會提出具體建議送請校務會議討論。俟校務會議做成決定後,再做為校教評會核備各學系教師評鑑辦法之依據。三、經校教評會彙整多數學系免評鑑規則後,謹建議專任教師符合以下各款規定之一時,得免再接受五年一次之教師評鑑作業:(一)曾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二)曾擔任本校校長。(三)曾獲頒教
7、育部學術獎或獲選為教育部國家講座。(四)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勵。(五)曾擔任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十二次以上。97學年度第1次(97.12.17)校務會議紀錄-11-(六)曾獲本校教學優良教師獎勵五次以上。(七)已年滿60歲。四、除上述七款終身免再接受五年一次教師評鑑之規定外,另建議通過升等之教師,自其升等生效日起,五年內免接受五年一次之教師評鑑。(教師評鑑辦法詳見議案附件第1頁)決議:1.修正有關終身免受評鑑之條件第五款及第七款內容。原第五款修正為「曾擔任相當於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十二次以上」,
8、原第七款修正為「已年滿60歲或服務年資滿25年」。修正後之免評鑑條件如下:一、曾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二、曾擔任本校校長。三、曾獲頒教育部學術獎或獲選為教育部國家講座。四、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勵。五、曾擔任相當於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十二次以上。六、曾獲本校教學優良教師獎勵五次以上。七、已年滿60歲或服務年資滿25年。2.此外,通過升等之教師,自其升等生效日起,五年內免受五年一次之教師評鑑,此一規範通過。第三案案由:建請刪除「東吳大學教學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