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

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

ID:36232527

大小:250.90 KB

页数:47页

时间:2019-05-07

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_第1页
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_第2页
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_第3页
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_第4页
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编号:066018F93705中国·南京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总目录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三章招标公告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其他说明招标文件(第一册)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中国·南京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3一、总则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2、体组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投标人是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资格要求)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3.3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4、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在招标文件第二册另有规定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

5、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标,舍掉其他供应商。3.7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4、政府采购政策4.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

6、11〕181号)第二条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

7、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4.2节能产品政策(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

8、,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