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195345
大小:3.95 MB
页数:28页
时间:2019-05-07
《2010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培训》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2010年8月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合同概念: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它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案例分析:王某是甲企业的技术员,由于其技术好,在当地同类型的企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1998年春节期间,当地的乙公司请其帮助维修机器设备。在劳动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造成重伤。在治疗过程中,在王某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的问题上,王某与乙公司产生了分歧。王某认为,自己是为乙企业服务过程中出的事故,应当属于工伤,乙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工伤待
2、遇;而乙公司认为,王某与其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王某不应当享受工伤待遇。造成伤害的原因是由于其本人不谨慎造成,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主要的责任。招聘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招聘应聘人员所填资料是否属实,是否提供相关证明。身份证明离职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劳动合同订立前●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
3、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订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
4、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具体采取哪种合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试用期: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5、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订立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
6、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一员工2004年3月入职,先后与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2004.3-2007.2,2007.3-2010.3合同,那现在他如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订立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果:第八十
7、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一员工入职后6个月公司才与其签劳动合同,其可以拿到几个月的工资?如15个月后公司才与其签劳动合同呢?如该员工2007年3月1日入职,其于2008年6月1日签劳动合同,那其可以多领几个月的工资?如其于2009年4月1日也没签合同呢?劳动合同履行工作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