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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校名师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内部资料电话:010-82098598/99网址:www.sanxiaomingshi.com第一编民事诉讼法专题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考点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的基本内容是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在诉讼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主要需掌握两点:第一,民事诉讼行为;第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民事诉讼行为在民事诉讼中,判断是否属于诉讼行为的关键在于看行为的对象,诉讼行为的特点是该行为发生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与人民法院之
2、间。是否属于诉讼行为的关键在于看行为的对象。(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表现为人民法院与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在民事诉讼中形成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三)诉讼上的法律事实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包括两类:一是诉讼上的法律行为;二是诉讼上的事件。(1)诉讼上的法律行为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上所进行的有意识的诉讼活动,即通常所说的诉讼行为。其有两种形式:①作为,是指有关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诉讼行为,如原告起诉或撤诉、被告反诉等;②不作为,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有权进行有关诉讼行为的情形下不实施有关的诉讼行为。比如,一审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内不提起诉讼,执行程序中的权利人在申
3、请执行期内不申请执行等。(2)诉讼上的事件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不以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件。诉讼上的事件主要包括:当事人死亡、法人消灭、非法人团体被撤销或消灭等。诉讼上的法律行为与诉讼上的事件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属于主体有意识地追求诉讼法上某种效果的活动。考点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与民事诉讼参与人诉讼活动,以及调整法院与诉讼参与人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适用所及之效力范围:它包括对什么人、什么事发生效力,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发生效力。(一)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二)民事诉讼
4、法的属性(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专题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考点一:基本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1.诉讼权利的相同性2.诉讼权利的对应性(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同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在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与中国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诉讼地位,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不因当事人是外国人而限制或扩大其诉讼权利,或者减少或加重其诉讼义务。32三校名师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内部资料电话:010-82098598/99网址:www.
5、sanxiaomingshi.com《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2款规定,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这一规定表明对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遇有外国法院限制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诉讼权利的,中国法院也相应地限制该国公民、企业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三)调解原则关于调解原则有以下几方面含义:(1)在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人民法院都可以主持调解,包括一审普通程序、一审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本书以下简称《调解规
6、定》)第2条,下列案件不得适用调解:①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②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③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④执行案件。执行中只有执行和解。(2)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即进行调解,应当是在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基础上,调解程序应当合法,调解的协议也应合法。(3)调解是解决民事案件的方式之一,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及时判决,不应久调不决。注意应当将调解原则和调解制度结合起来。调解作为必经程序的有两种情况:①根据《民诉意见》第92条,离婚诉讼应当调解;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
7、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为《简易程序的若干规定》)第14条,在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四)辩论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2条对辩论原则作了规定,辩论原则的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民事诉讼中的辩论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参加者是当事人双方及依法享有辩论权的诉讼代理人;(2)辩论的内容是案件事实及争议的问题,包括案件实质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3)辩论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4)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全过程,而不仅仅是限于辩论阶段;(5)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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