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

ID:35939469

大小:2.71 MB

页数:174页

时间:2019-04-26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_第1页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_第2页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_第3页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_第4页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_第5页
资源描述: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事项编码:150600-IJTJ-XK-03308适用范围法人事项审查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鄂尔多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机构鄂尔多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施行日期:2016年1月13日)第二十三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四

2、)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颁布机关: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6年4月11日)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

3、器。  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

4、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2.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3.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1.专用车辆

5、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3.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安全

6、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6.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7.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8.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9.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禁止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施行日期:2016年1月13日)第五十二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颁布机关: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6年4月11日)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许可一次性、临时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接收行政审批中心大厅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4

7、楼29-30号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五下午不受理。办事基本流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施行日期:2016年1月13日)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颁布机关: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6年4月11日)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

8、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