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ID:35812710

大小:94.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4-19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_第1页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_第2页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_第3页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_第4页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8月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二、事项类别其他职权事项三、办理依据:(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二)《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6号)。四、服务范围昭通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五、办理条件申报要件符合相关规

2、定,予以办理。六、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数量材料形式其他要求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从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http://www.ynjst.gov.cn:86/zjz/index.jsp下载)一式五份■原件5份纸质材料(采用A3纸双面打印)签章完成后,备案机关留存一份。2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的抗震专项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4■原件1份纸质材料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

3、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由相关项目负责人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5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7住宅工程需提供《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纸质材料8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结算价备案表(按规定结算价必须备案的项目)。■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9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七、办理单位昭通市住房和城乡

4、建设局。八、办理形式(一)窗口受理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319号。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路、7路、3路、12路等公交车到海楼路原中级人民法院站下车即到。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九、服务收费本服务事项不收费十、办理流程十一、办理时限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十二、咨询方式(一)窗口咨询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319号。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路、7路、3路、12路等公交车到海楼路原中级人民法院站下车即到。(二)

5、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0-21397503188978十三、投诉举报(一)窗口投诉1.昭通市委编办地址:昭阳区凤霞路106号市级行政办公区(原昭通财校内)。2.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昭阳区海楼路319号3.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二)电话投诉1.电话:0870—2136068(市委编办审改科)2.电话:0870—2241346(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科)3.电话:0870-3188913(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办公室)(三)信函投诉1.昭通市委编办通讯地址:昭阳区凤霞路106号市

6、级行政办公区(原昭通财校内)。邮政编码:6570002.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讯地址:昭阳区海楼路319号邮政编码:6570003.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通讯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邮政编码:657000十四、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表册及办事指南可到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下载。(http://zjj.zt.gov.cn/)十五、申请人权力(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昭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做出的

7、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红塔东路3号,联系电话:(0871)64322033。邮政编码:650228。2.昭通市人民政府。地点:昭通市昭阳区崇义街30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870)2132005。邮政编码:657000。诉讼机关:昭阳区人民法院,地点:昭通市昭阳区正义路100号。联系电话:(0870)2228995。邮政编码:657000。十六

8、、申请人的义务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和准确。(二)审批部门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三)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需要对审批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重新提起申请。(四)审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