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质监办发〔2017〕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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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件渝质监办发〔2017〕169号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特检院: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的规定,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燃煤锅炉的整治力度。根据质检总局《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

2、知》(渝府办发〔2017〕27)以及市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的通知》(渝质监发〔2017〕28号)要求,经市局同意,现就今年燃煤锅炉节能减排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主城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建成区禁止新建2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县(自治县)建成区禁止新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一)各区县局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市政府以及市局的有关规定,一是凡属于上述情形的新装燃煤锅炉,不得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机构不得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二是凡自2013年9月11日以来,在上述区

3、域范围安装的属于禁止安装的燃煤锅炉,均责令停止使用并办理注销手续。(二)市局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已经关闭了燃煤锅炉的告知功能,安装单位只能采用纸质件书面提交告知书。区县局收到告知书后,应对告知的事项进行现场确认;对禁止安装燃煤锅炉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安装单位。二、积极推进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主城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其他区建成区基本淘汰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县(自治县)建成区基本淘汰4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2017年

4、部分区县有具体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其中:万州区7台共31.5吨/小时、黔江区1台4吨/小时、垫江县7台共21.95吨/小时、永川区3台共5.45蒸吨/小时、巴南区2台共3.8蒸吨/小时、长寿区1台0.5吨/小时、江津区2台共25吨/小时、潼南区2台共8吨/小时、秀山县2台共8吨/小时。相关区县局要与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沟通,达到数据一致,确保按时全面完成。(二)凡属于淘汰范围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报废停用或注销手续,使用单位不及时办理的,各区县局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属于淘汰的燃煤锅炉,同

5、时应将其信息化平台中使用状态更改为停用或使用(注册)登记状态更改为注销。(三)对属于D级的燃煤锅炉(按规范不需要使用登记,附注),各区县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会同环保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严防出现违规新装燃煤锅炉行为发生;二是配合相关部门(环保、工商、公安等)开展联合执法,对建成区的D级燃煤锅炉一律停用或报废。(四)锅炉燃料发生改变时,如燃烧方式没发生改变,且受热面和承压件没发生改动,不列为改造;燃烧方式发生变化(如层燃变室燃等)应列为锅炉改造。。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锅炉在改造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

6、用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的,还应当选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以提高能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变锅炉燃料的使用单位应当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变更内容包括产品数据表中的燃料种类和使用登记表中的产品型号。使用单位应向区县质监局提交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其产品数据表(纸质件,由信息化平台输出打印并在其上面做修改);2.原使用登记证;3.改造质量证明资料(由负责改造的单位出具);4.改造监督检验证书或改造成燃烧生物质后的热工测试报告;5.煤改生物质燃料承诺书(使用单位提交);6.其他资料(如运行记录、照片等)

7、。区县局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信息化平台中对设备档案进行直接修改:锅炉型号后面要加上“(煤改生物质燃料)”的字样,加热方式改为“生物质燃料”。(五)对已超出国务院或市政府规定淘汰时限的燃煤锅炉,检验机构不得实施定期检验。市特检院在日常定期检验中,如发现在禁煤区域有燃煤锅炉,应及时向所在区县局报告。三、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和建设工作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锅炉新建和淘汰工作的监督,属于当地政府规定禁止新建的检验机构不得监督检验,质监部门不得办理使用登

8、记;对环保部门通报的淘汰的燃煤锅炉要及时办理锅炉的注销手续。四、按期完成工业锅炉能效普查任务(一)按照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关于下达2016-2017年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测试计划的通知》(渝经信发〔2016〕111号)的要求,2017年全市共计划测试燃煤工业锅炉158台,各区县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完成本地区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任务。(二)继续开展10吨/时以上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工作,逐台清理,确保一台不漏地于2017年全面完成任务。五、推进锅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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